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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民团批蔡政府:拿人头换人投

  中评社台北8月31日电/台“法务部”今天执行死囚李宏基枪决,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召集人黄嵩立表示,政府做了非常错误的决定,也违反逐步废除死刑的承诺,执行死刑是在人权工作者肚子上狠狠踹了一脚。

  中央社报道,废死联盟、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团体,今天在“法务部”执行死刑后,于“法务部”外召开记者会,并手举“拿人头换人投”标语。

  废死联盟副执行长吴佳臻说,这是蔡政府第一个开铡的死刑案件,联盟感到悲哀多于生气,她不是要替李宏基脱罪,李宏基的确是个可恶的人,因为他杀人、有家暴纪录。

  但吴佳臻质疑,“法务部”有没有去了解外公抚养幸存的小孩有多辛苦,小孩长大后会不会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为什么爸爸会杀妈妈,国家又把他爸爸杀了?”政府把小孩的父亲杀掉,不懂这是什么保护儿童的最佳权利。

  吴佳臻说,李宏基一心求死,不愿接受废死联盟的协助,“法务部”选在蔡英文生日的今天执行,也是给李宏基一个很好的礼物。

  黄嵩立则表示,蔡政府上任时说要以人权做为政府治理的原则,辛苦维持2年不执行,一下子就破功,就像行驶在汪洋中的小船,却自己在船上打一个洞。

  黄嵩立说,维系人权价值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无法理解政府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违反逐步废除死刑的承诺,恳切呼吁政府“不要大门一开,然后接踵而来。”绝对反对用执刑死刑转移政治焦点。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表示,执政党为什么选这个时间点执行死刑,为什么选在选举前两三个月执行,是在执行所谓的正义吗?任何国家都不应该把执行死刑拿来做为交换政治结果的手段,拿一个人的生命去交换选票,没有比一个杀人犯文明或正义。

  司改会执行长陈雨凡则说,李宏基杀害自己最心爱的人,之后又一心求死,社会无法保护受到家暴的人,也无法照料破碎家庭的小孩,显示社会结构出问题,执行死刑还是无法解决问题。

  李宏基2014年4月间在高雄市一家幼儿园门口,企图强掳当时年仅6岁、5岁的两名女儿,持刀杀死前妻后带走6岁大女儿,以在车内烧炭方式夺走大女儿性命。

  “最高法院”2016年12月28日判处李宏基死刑定谳,“法务部”今天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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