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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领居住证不违法 修法强制申报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9月6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记者会上表示,台湾民众领用中国大陆居住证,无须在中国大陆入籍,不会违反两岸条例。已针对在台湾民众申办中国大陆居住证一事研拟推动修法,领用居住证的人民有向主管机关申报义务,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不用亲自回台办理。

  邱垂正下午主持记者会,针对中国大陆对台31项措施所采因应策略提出实施成果报告,并回应媒体问题。

  大陆媒体报道,9月1日起开放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截至3日下午5时为止,已有9983名台湾民众申请,主要在东南沿海省市。

  邱垂正说,申领民众若未申报,必须有相关罚则,计划采以行政罚锾,这会透过修法程序明订,都在积极研拟中,陆委会将尽速推动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目前行政部门规划,领用居住证人民有向主管机关申报义务,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不用回台代办,不会有法律空窗期。

  他指出,陆委会能体谅部分民众因在中国大陆工作或求学,基于生活方便考量申办居住证,但这是陆方透过经济、社会融合,企图削弱“中华民国”主权的统战作为,因此陆委会近日已陆续邀请专家学者研拟修法,采取申报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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