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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货物 试行免税政策

  中评社北京9月29日电/华尔街见闻报道,9月29日,中国大陆财政部下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指出,对跨境电商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为因应中美贸易战升级,9月上旬,中国大陆财政部曾宣布,将多元件积体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9月15日起执行。

  来源: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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