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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判被控非法对朝出口的中国籍女性无罪

  中评社香港5月29日电/有关日本大阪市某贸易公司的中国籍女性前员工及该公司涉嫌向朝鲜非法出口针织面料,被控违反《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与《关税法》一案,大阪地方法院29日宣判两者无罪,理由是“不能说其意识到了朝鲜是”面料的最终目的地。检方要求判处该女性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处该公司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万元)罚金。

  据共同社报道,检方以买卖合同中记载了朝鲜的港口地名等为由,主张其很明显意识到了最终卸货地为朝鲜。不过,审判长浅香龙太在判决理由中驳回称:“合同中仅记载了港口名称‘南浦’,未写有国名。检察官的推论过程相当不合理。”

  该女性表示以为出口目的地是中国东北地区,不知道“南浦”是朝鲜的港口,主张自己无罪。

  该女性涉嫌于2011年经由中国大连向朝鲜出口针织面料(出口报关价格约为175万日元),以违反上述《外汇法》等的罪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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