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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独”触底线零包容


(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评社北京10月14日电/指刘小丽倡“自决”难望做议员 倘息事宁人只会变本加厉

  报名参加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刘小丽日前被选举主任决定提名无效。特首林郑月娥昨日表示,选举主任按照法例及事实陈述而行使权力作出决定,并强调任何参选人鼓吹“港独”,或提倡“自决”、认为“港独”能够作为选项之一,均触碰了“一国”的底线,并不存有任何政治包容的空间,不能期望自己可以成为立法会议员,并强调特区政府若在“港独”问题采“息事宁人”态度,后果只会变本加厉,政府不能回避。 

  林郑月娥昨日在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为了有效施政,会尽量有更大的政治包容,但前设是不可触碰“一国”这条底线。基本法第一条及第十二条,均清晰写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她身为特首,具有“双负责制”,要对香港的宪制地位与宪制要求向香港公众及中央政府负责。

  她强调,任何鼓吹“港独”或提倡“自决”,认为“港独”能够作为选项之一的候选人,均触碰了“一国”的底线,并不存有任何政治包容的空间,“呢条线系好清晰。”

  林郑月娥坦言,有部分人鼓吹“港独”,造成不利于香港发展的现象,却又叫人不要理会他们的所作所为,否则就是“打压自由”,这样的说法并不公道。

  支持选举主任按例裁决

  她指出,在过去两年的选举中,都有出现这类问题,就此个别事件政府亦已有回应,她支持选举主任按照法例及事实陈述作出相关决定,并重申在基本法下对候选人有一定要求,以维护和保障香港市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但前提要依法进行,而法律要求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林郑月娥强调,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要求立法会议员宣誓时要表明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基本法,因此不能以“港独”、“自决”作为选项,而期望自己可以成为立法会议员。

  指弃“独”立场未获取信

  被问到为何刘小丽已改称不支持“港独”,仍被选举主任决定提名无效,林郑月娥指,这是被信纳与否的问题,相信选举主任在行使法律权力时,会按照法律及事实陈述作出决定,而政府从未说过要“终身剥夺”刘小丽的政治权利,只是不能参选这次九龙西补选。

  就有指选举规则“未够透明”,她表示可考虑优化选举法例与制度,又相信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未来会再研究有关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宣誓及声明条例》及选管会规例的一致性,以满足今日社会对选举透明度的要求。

  至于反对派声称香港近年受到中央更大“箝制”时,林郑月娥反问,1997年时并没有这个情况,是谁造成香港回归21年会有这样的局面?

  她强调,香港有高度自治,可以用“中国香港”名义参加世界组织,可以在奥运会、亚运会以独立身份挥动中国香港旗,内地遇上危难时港人都义不容辞地出手相助,北京举办奥运时港人对国家队取得佳绩感振奋,这都是“一国两制”下特区应有的表现。

  愿当“出头鸟”释“独”祸

  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若在“港独”问题采“息事宁人”态度,后果只会变本加厉,政府不会就此回避,她不介意作为“出头鸟”,会有勇气向社会清楚解释“港独”的问题。

  “自决”实质是“独” 各界齐挺裁决

  报名参加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刘小丽,被选举主任以其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等为由,裁定其选举提名无效。香港社会各界领袖均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指刘小丽一直主张的所谓“自决”,实质就是“港独”,更一直未有改变其政治主张,并非真心实意拥护基本法,故绝不能让她进入立法会,阻碍香港的经济民生发展。

  吴良好:确保选举符基本法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荣誉主席吴良好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刘小丽的所谓“自决”主张,实质上就是主张分裂国家,直接挑战“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规定,不符合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规定。

  他续说,选举主任切实履行职责,严守法律底线,对刘小丽作出选举提名无效的决定,拒绝任何挑战基本法的人参加立法会选举,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维护香港法治,完全是依法办事。

  谭锦球:煽“自决”触底线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会长、香港义工联盟主席谭锦球表示,“港独”是绝不可触碰的“底线”,鼓吹“自决”的刘小丽此前已因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而被法院裁定丧失议员资格,但她在今次参选时,突然一再“澄清”自己不支持“港独”,更删除自己政纲中的“自决”字眼图“漂白”,其态度绝不可信,选举主任的决定是正确的。

  梁亮胜:倘放行势阻发展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主席梁亮胜批评,刘小丽一直以“自决”为名鼓吹“港独”,倘让她参加补选,将影响香港年轻人,阻碍香港经济发展,一旦当选更会阻碍立法会运作,故他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认为代表了广大市民的心声和愿望,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和依法进行的原则。

  施荣怀:不容藐法者蒙混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会长施荣怀表示,选举主任DQ刘小丽是合情合理的,而有关的理据亦十分清晰,并强调香港的成功在于法治,无论谁参选,都必须依照清晰的法律法规作审视,而“一国两制”要在香港落实,就不可有不尊重基本法的情况发生,故他支持主任的决定,不容抱类似想法者浑水摸鱼。

  王惠贞:须严把关拒“独”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龙社团联会理事长王惠贞指出,香港特区必须根据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依法而行,而刘小丽主张的所谓“自决”,明显有违基本法及国家宪法的规定,故她非常认同选举主任的决定,并强调特区政府必须把好关,同时明确表态不容意图分裂国家者参选的立场,否则就等同默许这些行为。

  蔡毅:签确认书仅为参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会长蔡毅批评,尽管刘小丽在参选时声言自己不支持“港独”,还签署了确认书,但这不代表她是真心诚意拥护基本法,而是要根据她的实际行动作定断。事实上,刘小丽一直公开鼓吹所谓“自决”,签署确认书只是为了参选,毫无诚信,而选举主任DQ其参选资格的理据十分清晰、可靠。

  陈勇:警示勿妄想走法律罅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坦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刘小丽一直鼓吹“自决”,尽管在报名参选前后多次在这问题上改口,但选举主任根据事实作出了决定,完全是依法办事,再次说明了有意从政者必须要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同时让那些想走法律罅的人看清现实,只有守法才是唯一正确出路。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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