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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油嘴滑舌”谈居住证


陈明通

  中评社香港10月18日电/如果认为两岸本是一家人,当台胞在大陆工作或求学,大陆愿意给予更多生活上的便利,这本是两岸关系良性进步的发展。但民进党政府骨子里视对岸为另个国家,并在两岸关系的作为上朝向分离迈进,故对领有居住证的台胞采惩罚性的防堵手段。

  大华网路报今天发表“时评”说,日前陆委会主任委员陈明通应“立委”质询时表示,居住证政策是大陆遂行其政治目的,最后就是想要统一台湾,把将来统治台湾人民的行为,提早实施在大陆生活的台湾人民上。陈明通的说法或许不能说错,但大陆“想要统一台湾”,本无须置疑与强调。

  陈明通还表示,规划未来对领取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将课以主动申报的义务,若逾期未申报或被查到未申报,也将规划分别裁罚一万元到五万元和两万元到十万元。问题是,居住证是给予在大陆台湾民众生活更加便利的利益,而且需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才发给,陆委会何以却规划对领取居住证的人民,将给予“不利益”的处置呢?

  更让人觉得陈明通“油嘴滑舌”的是,他说强制申报有“政府掌握领有者的资讯后,也能更加照顾在大陆生活的台湾人民,未来发生天灾等情事,政府第一时间就能立刻救援”的好处。试问,台湾民众在大陆遇有天灾情形时,陆委会如何凭着居住证资料,就能在第一时间立刻救援?

  大陆的居住证到底是什么?其实是给“常住”而非“长住”的外地人,享受生活便利与公共服务的资格,这也是大陆内部在二年前已推动的新制度。今年9月1日施行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是依据大陆国务院发布,而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所制订,故这项制度不是专为港澳台胞所新设。
  上开条例第1条揭示居住证系“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可看出目的和大陆城镇化发展,以及便利化城镇常住人口公共服务有关。而该条例第3条明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来看,更说明是给予在当地没户籍的外地人,亦能在常住城镇里享受该城镇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居住证虽是户籍制度的一环,但并非户籍。1980年代以前,中国大陆实施物资配给制度,仰靠户籍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户籍制度具有“资源分配”和“调节人口流动”两大功能。改革开放后,一些大城市为吸引外地尖端及新型技术高级人力常住,曾实施“蓝印户口”或北京的“工作居住证”,这些都是“居住证”的前身,制度目的也相同。

  台湾对陆生来台就读采“三限六不”政策,民进党当时所持的立场是“资源排陆”。现今面对大陆给予台湾民众资源分享的政策,民进党政府竟思对同胞实施惩罚性的防堵,若非其格局太小,就是执政已把台湾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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