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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答中评:在京台胞社保与当地居民一致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王福刚应询记者提问 (中评社 徐梦溪摄)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召开《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 徐梦溪)北京今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并召开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王福刚在应询中评社提问时表示,台湾居民在京参加社保办理相关的手续程序流程完全同本市居民一致。其中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依法申请相关的社保待遇,待遇的水平和条件也完全同本市居民一致。

  谈及在京台胞如何参与社会保险,以及享受的待遇,王福刚表示,在京的台湾居民应该依法参加北京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养老保险,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各种费用。

  他强调,台湾居民在京参加社保办理相关的手续程序流程完全同本市居民一致。其中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依法申请相关的社保待遇,待遇的水平和条件也完全同本市居民一致。

  那么台湾居民能否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就职?王福刚指出,北京市将会向社会公开公布我们的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保局以及相关的招聘单位的官网上同时公布招聘的信息。台湾居民可以通过这些网站以及相关公布的各项公布的消息了解招聘信息。

  据悉,目前已经有一些台湾居民进入到本市的事业单位工作。现在正在进行2018年文化服务岗位的招聘活动中,也有部分台湾居民参加了报名。

  自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28日对外发布“31条措施”以来,北京市台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对“31条措施”进行了逐条梳理,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在京台资企业、高校就读台生、就业创业台湾青年等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台商台胞的实际需求,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了为台湾同胞在京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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