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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教改怎培养“天然独”?石佳音详析


中国文化大学政治系教授、《远望》总编辑石佳音(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 海涵)中国文化大学政治系教授、《远望》总编辑石佳音日前出席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史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台湾史研究室承办的“‘台独’‘去中国化’历史教育批判”座谈会时表示,“台独”教改是“法理台独”的基础工程。蔡英文的底气来自于日益增加的“天然独”。

  石佳音认为,“台独”教改是“法理台独”的基础工程。“法理台独”并不等于“法条台独”。“法理台独”是指“台独取得法理正当性”:“法条台独”则是透过制宪、修宪(或立法、修法),在宪法或法律条文的文字上明文规定“台湾独立”。此二者可相互独立存在,亦即:“法理台独”非但不等于“法条台独”,而且“法理台独”可脱离“法条台独”而成立。

  他坦陈,一般人皆误把“法理台独”等同于“法条台独”,于是误以为只有出现“法条台独”才算是突破了“法理台独”的红线。结果,民进党绕过“法条台独”(既不正名制宪,也不修宪修法),在众目暌睽之下长期推动“台独”教改与“去中国化”,直至“天然独”世代逐渐成为主流,在台湾人民内心普遍建立对“台独”的“法的确信”,使“台独”的法理正当性强大到可以否定“一中宪法”及根据一中原则制定的法律。当“台湾独立”取得了足以压倒现行宪法与法律的法理正当性,“法理台独”就已成功。从此,“法条统一”(宪法一中)形同具文,鼓吹“台独”的言论与行动即使违宪违法,也不会被追究,反而是凡违反“台独”的宪法或法律条文一律失去约束力,而凡是支持合宪合法的“统一”的人或团体反而会被迫害。然而,死守丶紧盯“法条台独”来判读“法理台独”者,却对此浑然不觉,错失遏止“台独”的时机,坐视“台独”在岛内全面孰政而仍无警觉。

  石佳音认为,蔡英文的底气来自于日益增加的“天然独”。“天然独”是基于自幼学到的“客观知识”,而不是“对中国(大陆)误解或缺乏暸解”的结果,也不是权衡两种认同的利弊得失之后再做的有意识的选择。“国族认同”不是基于先天本能而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学习产生的。所谓“天然独”虽不是“天生而然”,但确实是透过语言、“台湾岛史”史观、建构论的民族主义的作用而“自幼养成”。

  他坦陈,一旦“法理台独”形成信仰,则极难破解。“天然独”虽然是“人造独”,但是当“台独”意识形态被当作“客观知识”而被自幼学习,就会形成一种“信仰”,难以改变。除非我们能够从“客观知识”层次冲击、撼动天然独的“知识基础”,否则很难改变他们的国家认同。但正如同殷海光所言“你可以驳倒信仰的理由,但是驳不倒信仰本身。”“法理台独”的信仰因带有极强的道德正当性,即使在理论上被攻击到千疮百孔,听者仍有可能继缤坚持“台独”信仰。要深入人心来改变“台独”信念,是一项难度很高的思想改造工程。只有等未来统一以后,全岛彻底去殖民化,并全面翻修台湾的教科书,重新培养“天然统”新生代,才能逐渐使台湾社会回归正轨。

  石佳音在发言时还指出,目前大陆对台政策多半基于两项误解:其一,误以为“薹独”的成因是“对大陆了解不足”,于是致力于帮助台湾青年认识大陆。这种作法忽视了“‘天然独’的国族认同与‘对大陆瞭解多少’基本无关”的事实。即使可以吸引天然独来大陆就学就业,仍然难以有效扭转他们的国族认同。其二,忽视“‘统独倾向’不必然符合‘国族认同’”的事实。“国族认同”是“在内心里是否自认为是中国人”,“统独倾向”则是指“是否接受统一的结果”。二者不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可以区分。目前在评估惠台政策效果时,经常将二者混同,以为“统独倾向”的扭转就是“国族认同”的回归。实际上,这是误判。事实上,台独份子非常清楚“正名制宪”“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但是,“台独”认同本来就不是基于“台湾独立的胜算”。“台独”份子自知可因威胁利诱而勉强接受“被统一(征服)”,但其内心的“国族认同”并不因此改变。因此,我们必须在“国族认同”层次上收服人心,而非仅只在“统独倾向”上“收编”台湾。

  对此,石佳音建议说,首先必须使对台政策与工作立基于强大的文化自信。其次,现在就应该开始针对台独打造“天然独”的社会及心理建设工程,针对其弱点及破绽,发展一套针锋相对的思想与历史教材,以供现在培养统运新生代、未来在统一以后立即据以重写台湾岛内的教科书,在台湾重新教育新生代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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