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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瑜谈城市税构想 提四原则


韩国瑜。(中评社 赵家麟摄)


韩国瑜接受媒体采访。(中评社 赵家麟摄)


韩国瑜下车步入高雄市政府。(中评社 赵家麟摄)


高雄市政府有许多媒体在现场采访。(中评社 赵家麟摄)


高雄市政府。(中评社 赵家麟摄)

  中评社高雄12月26日电(记者 赵家麟)中国国民党籍高雄市长韩国瑜为改善高雄市财政,提出“城市税”构想,26日受访时进一步说明四个原则,强调对象以非“中华民国国民”为对象、金额不能太大,但在城高雄市观光业脆弱的时候不宜开征,未来若要开征也必须得到议会的同意。

  韩国瑜在就职首日提出“城市税”的构想。亦即为了改善高雄市财政,规划对到高雄旅游并投宿过夜的国外旅客课征“城市税”,但为避免造成国外观光客的压力,每人每天收只取100元。

  韩国瑜26日进市府时就被媒体询问城市税,以及对象是否包括“陆客”?韩提出四点说明:

  第一,征收的对象,只要不是“中华民国国民”,外地来的,包括香港、澳门等,如果进到我们高雄市,如果真的要征收城市税,都是要征收的对象,这问题不大,不用特别凸显,台、澎、金、马都不用收。

  第二,城市税在高雄市观光业比较脆弱的时候不适合轻易开征。

  第三,若要开征城市税,征收的金额绝对不能太大,不要让人家以为我们是在敲竹杠,这不是我们的本意。

  第四,要经过高雄市议会通过、同意。他提出思考,在高雄市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让我们可以开源节流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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