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中评智库:两岸融合发展 未来取向如何

热点搜索

中评智库:两岸融合发展 未来取向如何


融合发展将引导两岸走向正确道路,不但有成长得更先进的发展,更有心灵契合的人民融合。

  中评社香港12月28日电/国民党前主席特别顾问兼大陆部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黄清贤在中评智库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评论》月刊12月号发表专文《社会融合理论视野下的两岸融合发展》,作者指出,两岸融合发展可谓是近年来中国大陆对台政策的重要方向,两岸融合发展的文字意义,应该是两岸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而且这个结合不论是台湾加入大陆,或大陆加入台湾的混合过程,结果都应该是让两岸成长得更先进;这也是一个动态的辩证过程,是一直往前进步的成功结合过程。在两岸互动过程中,融合是为了往前发展,发展则是融合后应该产生的效果,因此融合是充分条件;辩证的观点而言,发展有助于融合的推动,融合亦彰显发展的价值,所以融合也是必要条件。因此本文将先针对两岸互动充要条件的融合加以探讨,进而分析惠台政策的变迁,以及其与融合发展的阻碍和推进,理解两岸关系的未来取向。文章内容如下:

  一、社会融合理论内涵

  事实上,以两岸自1949年分离近70年,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之下,融合应着重人民之间的心灵契合,而这又以社会融合的理论,较能贴切说明人与人的心灵距离拉近。

  在社会融合理论中,同化论(Assimilation)、多元文化论(Pluralism or Multi Culturalism)、区隔融合论(Segmented Assimilation)被认为是三个重要理论。①

  其中,同化论是传统的社会融合理论,由Robert Park和Ernest Burgess在1921年,②以及Robert Park在1928年提出,他们将社会理念发展成为学术理论,③Milton Gordon接着在1964年进一步发展理论。④他们认为移民进到迁居地区,会以中产阶级(Middle Class)或主流社会(Main Stream of Society)为目标,努力融合进入迁居地区的社会中。⑤

  至于多元文化论、区隔融合论,则是非传统的社会融合理论,前者如Horace Kallen在1956年的著作,⑥后者如Won Hurh和Kwang Kim在1984年的著作;⑦其与传统融合理论的主要差异,在于迁入者不一定以中产阶级为融合标杆,融入中上层主流社会或底层边缘社会,融合具有多元性或是区隔性的特质。
  分析社会融合的程度,Milton Gordon从七个层面加以观察:包括文化或行为的同化(Acculturation),不仅是语言部分,还有情绪表达与个人价值观;社会结构的相互渗入或同化(Structural Assimilation),亦即与当地生活圈交往,结构融合同化,所以结构融合可谓是融合程度的重要指标;其他包括了族群通婚或婚姻同化(Amalgamation)、族群意识或身份认同的同化(Identification Assimilation)、族群意识偏见的消除(Absence of Prejudice)、族群之间经济、就业、教育等领域歧视行为的消除(Absence of Discrimination)、公民事务的同化(Civic Assimilation)。

  另外,John Goldlust和Anthony Richmond提出了七种评估社会融合的标准,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其中的客观层面,包含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四大类,主观层面则指社会心理层面,涉及认同、主观内化、满意程度等三大类。⑧

  具体而言,融合的客观层面主要是指:

  1.ﻩ经济:移民从事的行业和职业,收入和消费等。

  2.ﻩ文化:语言的学习,以及移民和移居地之间,文化产品和文化象征性的互换,从饮食习惯的转变,到宗教或道德信念的转变。

  3.ﻩ社会:初级关系的形成,以及在各类正式组织中的参与程度。

  4.ﻩ政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获得与有效执行,还有代表着移民、少数群体特殊利益的组织形成。

  至于融合的主观方面,主要指自我意识的转变,对于移居地态度以及价值的接受与内化,对于移民后生活的满意程度。

  综上所述,同化观点的融合论,就是移民想努力融合,进入迁居地区的中产阶级或主流社会。相对而言,多元观点的融合论,则是移民可能将融入中上层主流社会或底层边缘社会。
  在社会融合的程度方面,包括价值文化、生活结构、族群通婚、族群认同、偏见消除、歧视消除、公民事务等七个层面;也可分为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的客观层面,以及认同意识、价值内化、对于生活满意程度的主观层面融合。

  因此,两岸若要融合发展,除了需要成长得更先进的发展外,更需要心灵契合的人民融合;相关措施可以从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层面着手,进行价值与文化、生活结构、通婚与认同、消除偏见与歧视、公民事务的同化,达到认同感内化、对生活满意的融合。

  二、大陆惠台政策变迁

  中国大陆近年来积极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代表性的政策可谓是2018年2月28日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了29个机构,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31项惠台政策。

  措施前言提及,“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这就是融合发展思维的具体实现。

  回顾历史,这类融合发展思维的惠台措施并非首次出现。以2018年公布的惠台31项措施的方向看来,与强调民间性的海峡论坛相近,从该论坛发布的惠台措施即可看出相关政策变迁。

  2009年的第一届论坛,时任国台办主任的王毅,就曾经宣布了8项惠台政策:(一)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二)扩大对台产品采购;(三)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并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四)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五)推动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六)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七)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八)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谘询服务。⑨

  到了2013年的第五届论坛大会上,时任国台办主任张志军等人,也发布31项对台惠民政策措施,内容涉及两岸人员往来、赴台旅游、就业、基层调解、文化交流、版权交易、两岸直航、台企融资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一)新增授权1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为在当地的台湾居民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等;(二)开放13个城市作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试点城市;(三)增加向台湾居民开放10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四)拟就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发布司法解释;(五)新设立11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六)设立首批10家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七)同意福建省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开展“加强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等;(八)积极促进两岸邮轮运输经济发展、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轮运输发展等;(九)福建省向台北市立动物园赠送三只自繁小熊猫、开展台资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在漳州设立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等7项政策措施。⑩
  至于台湾再次政党轮替的2016年第八届论坛大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指出:(一)大陆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二)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三)热忱欢迎广大台湾青年来大陆施展抱负,为他们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交流搭建更多平台;(四)同时鼓励开展两岸科技研发合作,深化两岸学术交流;(五)高度重视台湾同胞提出的希望在大陆出行更便捷的建议,将尽快出台实施办法。⑪对于上述措施,台湾有媒体表示,由于民进党上台执政,所以此次海峡论坛已没有新的具体惠台措施。

  因此在台湾有观点认为,从2009年开始举办的海峡论坛,年年都有经贸领域的经济“让利”,也就是基于“让台湾人民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红利”;但从2016的第八届海峡论坛起,对台湾的经济上“让利”已基本消失,改以颁布吸引台湾民众西进大陆的“便民”政策,推动“体验式交流”;中国大陆续以“去”的便利、“行”的便利、“住”的便利,促进台湾民间与大陆的实质关联和情感。⑫

  无论如何,在2018年公布的惠台31项措施,皆是希望两岸融合发展的条款,其中的明显例子如下:

  1.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

  5.台资企业可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7.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

  13.台湾同胞可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4.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万人计划”。

  15.台湾同胞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
  16.鼓励台湾同胞参与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18.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

  22.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大陆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

  27.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

  29.在台湾已获取相应资格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时,只需通过大陆法律法规考试,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30.鼓励台湾教师来大陆高校任教,其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

  除此之外,各地方也纷纷配合中央31条,提出相对应的惠台措施,例如厦门60条、上海55条、福建66条、宁波80条、天津52条、浙江76条、湖北62条、杭州60条、深圳99条、广东48条、广州60条、广西80条、南京75条、江西60条、福州68条、山东56条、重庆58条、四川70条、珠海52条、江苏76条、陕西60条、贵州64条……配套实施办法,显示各地在融合发展上,积极配合落实中央政策。

  不仅如此,中国大陆国务院继8月3日取消《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更在8月16日进一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21条,在既有出入境用的台胞证之外,9月1日起开放符合条件者,不需放弃台湾户籍、拥有大陆户籍就可申请大陆居住证,采取与大陆身分证相同的18码,与大陆民众享受同等待遇。

  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3条件之一的台湾居民,可持台胞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经20个工作天发放的居住证,具备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服务,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等9项便利。
  由此观之,一系列推出的惠台政策,确实可看到大陆在融合发展政策上的努力,而且随着时空环境演变,动态调整内容,以符合大陆推动此案的预期效果。

  这些政策包括因应2008年后两岸大交流的惠及台湾当地民众政策,亦即从扩大对台产品采购、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等,到逐渐满足前往大陆发展的台湾民众需求政策,也就是增加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再到让台湾民众在大陆享有同等待遇的政策,例如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划”与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万人计划”、取消就业证与发放居住证……等。

  基本上,大陆对于融合发展政策的开展,都有让两岸结合后成长得更先进的动机,而且成长的方向是需要符合大陆的期待;所以相对于被动、持保留态度的台湾政府,大陆不但是“推动”,而且是积极主导“推进”融合发展。

  三、惠台与融合的阻碍与推进

  面对大陆积极主导惠台政策,尤其2018年的中央31项措施公布后,台湾的民进党政府一如往昔强调,任何涉及两岸人民权益与福祉的措施,不是单方面可以决定;甚至还采取禁止的态度,重申《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规定,台湾人民不得担任中国大陆党政军机关机构的成员,第90条也有相应的处罚。“行政院”长赖清德讲得更直接,他认为不管九二共识或是其他方式惠台,本质上是“利中政策”,最后目的是“并吞台湾”。

  但平心而论,正如春秋时代管仲的《管子·禁藏》所言,“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人员与资源的流动更形方便与畅旺,若是大陆惠台措施相对于台湾政策与环境优越,则台湾人才势必受到大陆磁吸效应,这绝对不是抱持两岸零和博弈思维的当今政府,轻描淡写地用法令禁止就可消除。

  因此,台湾的民进党政府在这种莫大压力下,除了强调31项措施是“对台”不是“惠台”,稍后也赶快整合各部会,提出4大方向,包括优化就学就业强化留才揽才、维持台湾在全球供应链的优势、深化资本市场、强化文化影视产业;以及8大策略,也就是提升学研人才奖励、强化新创发展动能、强化员工奖酬工具、优化医事人员工作环境、加强保护营业秘密、强化产业创新升级、扩大股市动能及国际能见度、加强发展影视产业。
  可是,面对大陆的积极态度,各地继续推出一系列的惠台政策,中央更取消就业证、发放居住证,落实生活便利的同等待遇后,民进党政府不但未思考如何从行政、管理、服务的角度帮助大陆台胞,自省因为台湾发展前景黯淡,甚至没有出路,所以民众到大陆工作、求学的心声;反而因挡不住愈来愈多的台胞申领居住证,以及为九合一选举巩固基本教义派等考量下,“行政院”宣布要限缩公民权,陆委会研拟修法开罚有居住证但未申报者,以及有居住证者不能投票与参选、不得担任机敏性公务员等。

  民进党政府质疑,持有居住证者可能遭大陆进行全球课税、增加纳保负担,以及有被监控与暴露隐私等风险;进而抨击居住证是给予类比公民身分编码,单方面将在大陆的台湾民众纳入户政管理,藉以实质改变以往将两岸人民身分区隔处理的做法,模糊两岸间实质与心理的界线,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层面制造对台行使管辖的假象,具有将台湾“内国化”与矮化“主权”地位的政治图谋。

  上述有关模糊两岸间实质与心理界线的批判,揭露了“一边一国”的深层“台独”思维,完全违背《“中华民国宪法”》的法理逻辑。因为“宪法”强调,为了因应国家统一前需要,将现阶段的两岸视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也明文规定,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所以台湾人民拥有同属“中华民国”的大陆地区居住证,根本不应限缩公民权。

  纵使按照“一边一国”思维,拥有大陆居住证者需要申报、限制参政,则具备美国绿卡、加拿大枫叶卡,或是澳洲、纽西兰等国永久居留证的台湾民众也应比照办理;更何况还有人进一步具有双重国籍,却仍备受礼遇。若只针对持有大陆居住证者处罚,明显违反宪法的第七条平等原则,以及第十条居住迁徙自由。

  依据台湾现行法律,只有《“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候选人不能拥有双重国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对身为“国会议员”的“立委”候选人,都没有限制双重国籍不可以参选,只有规定其在当选后一年内,必须依据《国籍法》办理放弃国籍,否则遭到解职。

  如今,保有台湾户籍,未具备大陆户籍,只因为申领大陆居住证,就可能面对被剥夺公民权,无法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参选公职、担任公务员等,类似重大刑事犯罪而被褫夺公权的严重处分,这是公然在法律层面违反了适当性、必要性、衡平性的比例原则。

  表面上看来,民进党政府设下法令处罚的不当规定,确实可能阻碍两岸融合发展的推进,让原本可以透过惠台政策、居住证制度受惠的台湾民众,对这些限制有所忌惮;但实质上而言,如果台湾的政府能力与效率、企业经营环境、工作机会与薪水条件、求学内容与未来前景都每下愈况,同胞到大陆争取更好生活,政府不但未能帮忙争取便利生活,还要限制民众追求幸福的权利,反弹力量倒是可能推进融合发展。

  以近期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到大陆工作、创业、念书、定居的台湾民众意愿,都已创下9年来的新高,其中有43%愿到大陆就业、30%想到大陆创业,更有44%的家长要让子女到大陆求学。从年龄层看来,30岁以下的年轻人愿意到大陆就业比例竟高达55%,连50岁以上想前往大陆就业比例都增加约10%;职业和学历方面,高阶主管、白领专业、服务业人员,以及大学以上学历的族群,愿意到大陆工作的意愿较高,比例都已50%左右,目前在学学生更有66%不排斥前往大陆就业。⑬
  同时,主张永远维持现状的民众,由去年的49%降至45%;急独、缓独的比例合计为24%,和去年一样;反倒是主张缓统、急统的民众,比去年各增加1%、2%,合计比例为23%,是9年以来的历次调查最高。进而言之,台湾民众愈来愈多人想到大陆工作、创业、念书、定居,而且支持统一的民众也在增加,显示两岸融合发展的契机。

  事实上,民进党政府为限缩申领居住证者公民权找合理性,陆委会主委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有75%以上的台湾民众赞成限缩被选举权,但却说这是未公布的内部民调数据;可是相对地,随即在二天后有外界的公开民调数字指出,58.1%的民众支持申领居住证,63.3%的民众反对处罚申领居住证者。⑭由此可知,多数台湾民众支持大陆给予同等待遇的政策,不像民进党政府一味阻止的否定,这正是另一个显示两岸融合发展机遇的例证。

  四、结语

  如前所述,两岸若要融合发展,除了需要成长得更先进的发展外,更需要心灵契合的人民融合;相关措施可以从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层面着手,进行价值与文化、生活结构、通婚与认同、消除偏见与歧视、公民事务的同化,达到认同感内化、对生活满意的融合。

  因此,藉由惠台政策,提供台湾同胞更多机会,在经济上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职业资格考试……等,文化上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广电节目制作……等,社会上参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等,在政治上透过居住证逐步取得权利、服务、便利……等,让融合发展能渐次落实。

  当在大陆的台胞享有愈来愈多的同等待遇,价值观、文化行为愈来愈接近,社会结构、生活圈愈来愈相融,通婚、身分认同愈来愈多,偏见、歧视愈来愈消除,参与公民事务愈来愈多;亦即对当地的生活愈来愈满意,认同感也愈来愈内化,则融合发展就达到新境界。

  如此的发展也会对台湾的民众产生示范作用,如民调所示,愈来愈多人想到大陆工作、创业、念书、定居,倘若大陆台胞发展得好,台湾民众也会向往,纵使政府想以不当行政措施阻碍,也会引起更大的反对,这种由下而上的融合发展动力将引导两岸走向正确道路,两岸就有机会合作,不但有成长得更先进的发展,更有心灵契合的人民融合,为两岸人民谋求最大福祉。
  注释:

  ①周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测量及理论思考,《人口研究》,第36卷,第3期,2012年5月,页28-30。

  ②Robert Ezra Park and Ernest W. Burgess,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1.

  ③Robert Ezra Park, Human 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No.6, 1928, pp.881-893.

  ④Milton Myron Gordon,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⑤周飞帆,社会融合视角下的城市新移民研究:文献综述和思考,《国际教养学研究》,第1卷,2017年3月,页44。

  ⑥Horace M. Kallen, Cultural Pluralism and the American Idea:An Essay in Social Philosophy, 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56.

  ⑦Won Moo Hurh and Kwang Chung Kim, Adhesive Sociocultural Adaptation of Korean Immigrants in the US:An Alternative Strategy of Minority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No.2, 1984, pp.188-216.

  ⑧John Goldlust and Anthony H. Richmond, A Multivariate Model of Immigrant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No.2, 1974, pp. 193-225.

  ⑨两岸携手御危机 国台办宣布八项惠台新政策,海峡论坛官方网站,2009年5月17日,http://www.taiwan.cn/hxlt/shouquanfabu/fb1/201005/t20100520_1379332.htm。

  ⑩大陆宣布31项对台惠民新政策措施,源自“中国台湾网”,海峡论坛官方网站,2013年6月17日,www.taiwan.cn/hxlt/shouquanfabu/issuefive/201306/t20130617_4330424.htm。

  ⑪俞正声在第八届海峡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源自“中国台湾网”,人民网,2016年6月14日,http://tw.people.com.cn/BIG5/n1/2016/0614/c14657-28444677.html。

  ⑫陈子昂、何心宇,“2017年第9届海峡论坛”:惠台政策观察,《展望与探索》,第15卷,第7期,2017年7月,页12-13。

  ⑬联合报系民意调查中心,主张统一、西进意愿 9年新高,2018年9月17日,https://udn.com/news/story/11311/3371366。

  ⑭潘维庭,民调:逾六成民众 反对处罚申领大陆居住证者,2018年10月18日,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018002607-260407。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54105.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