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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


香港各界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活动(中评社 张心怡摄)


香港各界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活动(中评社 张心怡摄)


活动召集人及发言人黄英豪律师(中评社 张心怡摄)


活动副召集人吴杰庄介绍市民参与方式(中评社 张心怡摄)


活动副召集人、工联会会长吴秋北(中评社 张心怡摄)


活动副召集人、民建联副主席陈勇(中评社 张心怡摄)

  中评社香港4月17日电(记者 张心怡)4月16日下午,多名来自工商、法律、文化等界别人士共同宣布成立“万众同声撑修例公义组”,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活动,呼吁市民通过网上或亲身签署等方式,联署支持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并尽快通过,以完善法制、彰显公义,避免香港沦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之地。

  发起此项活动的召集人及发言人黄英豪律师表示,公义组由一群来自工商、法律、科技、青年和基层等多个界别的香港市民组成,目的是通过发起联署等活动,支持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

  黄英豪谈到,他们全面研究了政府的这项修例草案,认为符合人权保障原则,其法律理据是充分的。他指出,如果有杀人犯、强奸犯、恐怖或其他犯罪分子,在内地、澳门或台湾犯案后逃到香港,就必须要有适当法律基础来处理,否则,香港就变成逃犯天堂和乌烟瘴气之地,市民的安全也难以保障。

  黄英豪提到,特区政府提出的修订,是以个案形式来处理,参考了英国、加拿大各自实施了超过30年的做法;特区政府和法院素有处理逃犯移交的经验,也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对移交要求进行双重把关。而且,香港法例第503章提供充分的法律和人权保障,完全符合联合国就移交逃犯事宜的范本,市民完全可以放心,有关法例不会被滥用。
  “法网恢恢,应该是疏而不漏。”黄英豪说,他和一些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商量之后,决定发起联署活动,邀请香港市民通过网上或亲身签署等方式,支持政府的修例建议。

  活动副召集人、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表示,台湾杀人案的疑犯“反人类”、“无人性”,如果此人逃回香港便逍遥法外,明显属不公正。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不仅对得住死者与其他亲属,更能保护市民的安全,彰显法治和核心价值。
      
  活动副召集人、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认为,反对修例者是与逃犯“同流合污”,公众不能被误导。他还指出,逃犯可能会声称自己是政治犯而逃脱罪名,但此次修例与政治无关。

  据悉,撑修例公义组顾问为梁美芬,副召集人包括陈勇、吴秋北、陈晓峰、龙子明、施荣怀、吴杰庄、楼家强、刘炳章、苏长荣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4月17日上午,公义组将到特区政府总部递交请愿信,未来还会组织更多的街头签名等行动,呼吁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义举,充分表达香港社会支持修例的主流民意。
 
  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宣言书全文如下:
  我们是一群来自工商、法律、科技、基层等多个界别的香港市民,我们看到了去年香港有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一位港人在台湾杀害女友之后,逃回香港。虽然他已经承认杀人的事实,但香港现有的法律却无法追究其杀人的罪行,令到死者不得安息,家属不能平愤,公义更难以彰显,难道香港这个法治社会,变相成为“窝藏”犯罪的天堂吗?

  这样的状况当然不能再延续下去。特区政府在3月26日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既为了处理台湾杀人案,也是要完善香港整体刑事司法事宜协作制度,避免香港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惩罚之地,是保护香港广大市民的安全,让社会更加繁荣稳定,市民更能安居乐业。

  我们全面研究了政府的这项修例草案,认为符合人权保障原则,其法律理据是充分的。首先,如果有杀人犯、强奸犯、恐怖分子在内地、澳门或台湾犯案后逃到香港,就必须要有适当法律基础来处理,否则,香港就变成逃犯天堂和乌烟瘴气之地,市民的安全也难以保障;其次,特区政府提出的修订,是以个案形式来处理,参考了英国和加拿大、各自实施了超过30年的做法;特区政府和法院素有处理逃犯移交的经验,也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对移交要求进行双重把关。而且,香港法例第503章提供充分的法律和人权保障,完全符合联合国就移交逃犯事宜通过的范本,市民可以放心,有关法例不会被滥用。另外,以个案形式的建议,也是由于台湾涉嫌杀人案有迫切需要,否则,杀人疑犯在今年4月29日法官宣判之后,就有机会随时获释,从而逃避法律应有的惩处。

  法网恢恢,应该疏而不漏。我们决定成立“万众同声撑修例公义组”,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活动,从4月16日开始,呼吁广大香港市民通过网上或亲身签署等方式,联署支援政府的修例,期待这项旨在完善法制、彰显公义的修订能够如期通过,避免香港沦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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