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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其实都是“大黑官”!

  中评社香港5月5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一周前,去年底参选高雄市议员失利的陈政闻和许乃文,共同就任“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的执行长和副执行长。根据媒体的报道,陈、许二人上任的首日,逐层访视“行政院”南部中心合署办公大楼内的“外交部”南部办事处、“内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务站等合署办公单位作业情况,并慰勉员工辛劳。看来这两位像是该服务中心的首长和副首长,但其实却都是“黑官”。

  目前“行政院”分别设有“中部”、“东部”、“南部”、“云嘉南区”和“金马”共五个联合服务中心,约有近二十个“行政院”所属机关的业务,以合署办公设置联合服务中心的方式,处理和协调相关业务以服务民众。这五个联合服务中心在组织型态上,均属于“行政院”的派出单位,主管的职称为“主任”,且都是由“行政院秘书长”兼任。

  由此看来,这五个联合服务中心是同一位主任,所以不负实际的管理工作。并且,从各该联合服务中心的网站上,可看到主任之下就是执行长和副执行长,可知这两个职务即是各该联合服务中心实质上的正、副主管。然而,以陈政闻和许乃文来说,高雄市议员落选后不久,就能担任南部联合服务中心的正、副执行长,这两位“官”就一定是“黑官”。

  专栏说,依据《“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设置要点》第五点规定:“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本院指派适当人员兼任,综理本中心有关任务;置执行长一人、副执行长一人或二人,协调、整合派驻部会有关业务,均由本院就适当人员派充之。(第一项) 执行长及副执行长必要时得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聘用之。(第二项)”,该规定的问题在于执行长和副执行长,得以约聘人员担任。
  如同“口译哥”以约聘人员外派担任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引起了违法和破坏文官制度的争议一般;因为,约聘人员依法既不能担任法定主管职务,还须满足机关确实无人能胜任“执行专门性之业务,或专司技术性研究设计工作”。然而,联合服务中心的执行长和副执行长的职务内容,均非执行专门性业务或专司技术性研究设计工作,以约聘人员充任应属违反《聘用人员聘用条例》,并因“进用私人”而破坏了文官制度。

  根据媒体的报道,“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第11任执行长陈政闻、副执行长许乃文26日履新就任,首度主持中心干部会议”,显然这两位约聘人员实质上拥有了主管和副主管的职权,能够管理具有官职等级的公务人员。具有官职等级的公务人员是“正牌官员”,而约聘人员则是无官职等级且依契约进用的“临时性人员”,现今约聘人员竟然能够管理“正牌官员”,说明了正、副执行长都是“大黑官”。

  “行政院”一定会辩称,正、副执行长既不是“法定主管职务”,且也没有领取主管职务加给,所以并未违法。但问题是,不是法定主管职务却拥有主管的职权,该等职务就成了“非法的主管职务”,难道这没有违法与破坏文官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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