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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现场:林郑月娥出席立会质询谈修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中评社 张心怡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中评社 张心怡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中评社 张心怡摄)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中评社 张心怡摄)


反对派议员在会议开始前高喊口号(中评社 张心怡摄)


林郑月娥走出立法会会议厅(中评社 张心怡摄)

  中评社香港5月23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0日提出将《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直上大会”恢复二读,多位立法会议员对政府决定表示支持和理解。昨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答问会时回应修例相关问题,她亦指出,特区政府会尽快就听到的意见、涉及内地和香港的安排等作出全面回应。

  李家超日前表示,法案委员会成立以来,政府一直积极配合其运作,每次会议都有官员出席,但五星期都未能选出主席,期间更出现严重混乱,甚至有多位议员受伤及向警方报案。现时法案委员会的审议草案功能已经失效,亦看不到困局的出路,加上通过条例草案有时间迫切性,因此特区政府经审慎考虑,迫不得已作出绕道内会,直接交上大会恢复二读。

  “这是很艰难的决定,因为我们觉得议事应该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进行,政府亦很愿意听取意见。”林郑月娥昨日回应议员质询时说,条例的修订并不针对中央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方,但是因为两地人民的交往很频繁,而且香港企业亦长期在内地有很多业务和工作,在讨论过程中听到很多担心都是与内地有关。

  林郑月娥谈到,由政府提出的法例草案未能够在法案委员会以一个比较互动的形式与议员商量,不是一个理想做法。有人担心此例一开,以后每条法例都“直上”,这是不可能发生的。无论今日谁当特首、谁当司局长,都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此次的情况是史无前例、前所未见,做出这个很艰难的决定,需按照《议事规则》去采取行动。

  林郑月娥还提出,尽管法案委员会在过去六个星期未能开会,但在会外的互动、咨询、听意见没有停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听到一些意见,会在整合后一并尽快回应。
  有说法指,因行政长官要向中央负责,不能够不移交,随意便会把所有人士交给内地。对此林郑月娥强调,这是不成立的。第一,从宪制上行政长官不单是向中央负责,也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人、在这里发生的事负责。第二,在整个程序中行政长官的角色是启动,理由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不可以惊动疑犯,所以要找一个行政当局启动程序然后交给法院,法院是把所有事情在阳光下进行,如果法院看过不够证据,不同意移交,行政长官根本没可能移交。希望在此释除公众疑虑,这套制度是非常坚实,亦非常稳妥,并不可能出现由行政长官一个人自把自为便将一些人送去任何一个司法管辖区接受当地制裁。

  有议员问及二十三条何时立法?林郑月娥回应称,《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是宪制责任,亦是维护国家安全非常重要的工作。她自上任到现在,都是希望能够创造一个有利的条件进行,不过可惜距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这亦是一个政治现实,不能不考虑。

  林郑月娥说,《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和《逃犯条例》的修订,性质并不一致。《逃犯条例》的修订是为了彰显法治,亦是联合其他国家打击罪行,不希望让一些犯法的人走来香港逃避,或者在香港犯了严重罪行的人去一些香港没办法进行移交的地方去逃避,再加之有台湾个案,便突显必须要堵塞这个制度上的漏洞,使这一片自回归以来在法律上的空白可以填补。
  
  林郑月娥昨日出席立法会问答会进场时,反对派议员在会议厅外拉起写有“反送中”的红色横幅,随后更是在质询时间开始不到一分钟时高喊“撤回恶法”等口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多次提醒议员保持肃静后,公民党郭家麒和民主党邝俊宇被逐出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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