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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如流释除疑虑理性讨论完成修例


全国政协常委林建岳博士(中评社 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6月1日电/特区政府宣布就《逃犯条例》修订提出3 方面共6 项额外措施,充分平衡了市民的忧虑以及移交罪犯需要,积极回应了各界的意见和诉求。中央在国家大力打击经济犯罪的大背景下,愿意接受剔除9 项商业类罪行的安排,并理解、尊重和支持特区政府新提出的6 项额外措施,不仅体现了中央对特区政府的尊重,实际上也是对香港市民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一种积极回应。香港是国际金融及商业中心,驻港外交官及外国商界对修例表达善意关注可以理解。但如果外部势力以关注之名干预香港修例,香港社会理应坚决反对。

  特区政府前日在3 方面提出共6项额外措施,包括提高移交门槛至7年或以上罪行;移交申请须由当地中央层面机关或部门提出,例如内地方面,特区政府只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在启动移交安排时加入更多限制,加强保障疑犯利益等。这些修订回应了外界关注的问题,有助加强社会各界对修订《逃犯条例》的信心。

  新措施积极回应各界意见值得支持

  香港市民并不希望香港成为“逃犯天堂”。由于香港尚未与内地及台湾等地达成移交逃犯协议,令香港在移交逃犯安排上存在法律漏洞,以至涉嫌杀人的疑犯都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审判。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堵塞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加强打击罪案,令公义和法治得以伸张,这个原则和方向香港主流民意都认同。

  也要看到,市民对如何修订《逃犯条例》存在一些忧虑。特区政府早前已采纳各界建议,剔除46 项当中争议较大的9项罪行类别,前日又宣布将移交门槛提高至刑期7 年或以上的罪行,意味着再有3个类别、最高刑期为5 年的罪行将不能移交,包括刑事恐吓、将非法枪支交予无牌人士等,进一步收窄了移交范围,令到可移交的罪行局限于严重罪行。针对社会关注逃犯被移交后在审讯中的权利,政府在启动移交安排时加入了更多限制,包括无罪假定、公开审讯、有律师代表、盘问证人权利、不能强迫认罪、上诉权等符合一般人权保障的要求。

  特区政府的这些修订和调整,不仅说明修订《逃犯条例》只是针对严重罪行,而且表明移交程序有很高的要求,充分平衡了市民的忧虑以及移交罪犯需要,积极回应了各界的意见和诉求,值得各界支持。

  中央对香港修例充分理解包容尊重支持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前日在解释《逃犯条例》最新修订措施时,特别谈到,按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特区政府为释除疑虑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中央表示理解,并尊重和支持特区政府关于增加保障的各项涉及内地的措施。

  事实上,中央一直大力支持特区政府的修例工作。主管港澳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已代表中央明确表态: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符合基本法相关规定,有利于彰显香港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中央政府完全支持,并深信通过特区政府努力工作和社会各界理性讨论,一定能够消除疑虑,进一步达成共识。

  我们还应该看到的是,中央在香港修订《逃犯条例》问题上,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包容和尊重。众所周知,习近平主席主政以来,中央铁腕反腐,大力打击经济犯罪。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央愿意接受香港特区政府之前剔除9项商业类罪行的安排,现在又理解、尊重和支持特区政府提出将移交门槛提高至刑期7 年或以上罪行等6项额外措施,不仅体现了中央对特区政府的尊重,实际上也是对香港市民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一种积极回应。

  国际商界关注可理解外部势力不可干预

  香港是国际金融及商业中心,外资企业在香港有庞大的生意和投资,驻港外交官及外国商界对修例表达善意关注,提出建设性意见,可以理解。特区政府已积极与各国领事和商会沟通,介绍修订内容。希望特区政府继续做好有关沟通解读的工作。但也要讲清楚,修例工作属于香港内部事务,如果外部势力以关注之名干预香港修例,香港社会理应坚决反对。

(来源:文汇报,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林建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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