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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民进党强修《公投法》包含祸心


国民党团日前召开“公投已死、民主送终”记者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香港6月20日电/民进党仗着占多数议席的优势,在本周一的“立法院”“临时会”主导强行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其主要的修改内容是,今后每两年举行一次“公投”,自二零二一年起,将每隔一年亦即单年的八月的第四个星期六定为“公民投票日”。由于“总统”和“立委”大选,及县市长等地方选举都是在每隔四年的双年举行,因而就等于是将“公投”与大选脱钩。这就意味着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一日进行的“总统”及“立委”大选,将不会实施“公投绑大选”。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 “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说,现在正在进入第二阶段的“公投”提案,成案后就要适用修正通过的《公投法》。也就是说,日前台湾地区正在进行且颇具争议的“重启核四”和“废止核四”两个“公投案”,确定不能与明年一月的大选合并进行。

  这又暴露了民进党“双重标准”及“为所欲为”的丑陋咀脸,而且也是反民主拒进步的倒退行为。实际上,民进党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鼓吹“公投立法”,民进党的党纲之一是“台湾前途由台湾人民自主决定”,因而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决定台湾的“国土区域与国际地位问题”。极力推动“公投立法”的“台独联盟”主席、民进党“立委”蔡同荣,于一九九零年召集成立“公民投票促进会”,旨在推动台湾立法保障公民的直接民主权力,起先以“台湾进入联合国”为主题;他也因致力于促进“公投立法”,而被称为“蔡公投”或“台湾公投之父”。一九九一年三月,民进党“立委”卢修一、洪奇昌、叶菊兰等人提出第一个《公民投票法草案》版本,由“台独”理论大师”、民进党“新潮流系立委”林浊水负责起草。一九九三年,第二届“立法院”成立后,蔡同荣、林浊水、黄尔璇等人再度分别提出草案,但提案均未获通过;蔡同荣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设限条款”,即允许人民就“主权”、“领土”、“国号”、“国旗”、“国歌”等进行“公投”;之后蔡同荣多次提案并获得民进党党团的支持。

  一九九六年陈水扁任台北市长时,就曾经利用台湾地区首次实行民选“总统”之机,在台北市的行政范围内,进行“废核”公投,并捆绑“大选”。但这是在没有法源依据,也没有主管机关管理的情况下,由台北市政府自行办理的,因而是“非法公投”。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院”二百一十名“立委”集中表决多个《公民投票法》草案。其中扁政府“行政院”版”及“蔡同荣版”的“公投法”法案,因为当时民进党“立委”只有八十人,均势不力敌,遭到占有议席优势的国民党党团和亲民党党团联盟的合力狙击,而被否决,国亲联盟还讽刺民进党不敢支持“统独公投”。随后,在野党国亲联盟出于逆向思考和行动,充分利用占议席多数的优势,实行“以公投遏止公投”,通过了在“行政院”版”基础上,对关键条文加以多重限制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规定“公投”能复决法律、立法原则、重大政策、“宪法”修正案,“公投”也能创制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但不得创制“宪法”。而且,将发动“公投”连署,及投票通过“公投案”的“门槛”,都标得很高,不但是难以发动,而且即使是得以发动,也将难以通过,因而被民进党攻击为“鸟笼公投”。

  而吊诡的是,通过的条文采纳了民进党版的“防御性公投”条文,这是表决时泛绿主张删除、泛蓝却主张保留的条文。面对“蔡同荣版”的“国土范围”等改变“主权现状公投”相关条文,民进党党团被迫以“间接封杀”方式全部投下弃权票,蔡同荣也投了弃权票,“新潮流系“立委”李文忠则投了全场唯一的反对票,表决结果:出席一百九十人,赞成十四人、反对一人、弃权一百七十五人,“蔡同荣版”草案惨遭封杀。台联党党团成员马上头绑紫色布条,抗议“鸟笼公投”。民进党党团则表示“深感遗憾”,不少人甚至大骂国亲联盟版是虚晃一招、完全失去“公投”真义,“台湾人没有尊严啦!”蔡同荣则说,他的版本只获得十四张赞成票︰“民进党正式拿牌子说弃权,最后只有十四票赞成。民进党攻击人家(国亲联盟版)是‘鸟笼公投’;但人家现在要让你投票,现在鸟笼门打开了,你又不飞出去。”

  尽管民进党极为不满由国亲联盟主导通过的《公民投票法》草案,但按照法律规定,陈水扁必须签署颁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陈水扁签字公布《公民投票法》,全文六十四条,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公民投票法》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二日生效)。陈水扁签字时,蔡同荣等人在旁见证,陈水扁将他签字用的笔送给蔡同荣,以表彰他长期以来推动“公投立法”的“功勋”。只不过是,陈水扁所签署颁布的《公民投票法》,并非是陈水扁本人及民进党所喜欢的。
  但陈水扁却也发现,《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条的“防御性公投”,无需由选民连署,“行政院”可以直接提案,因而喜滋滋地表示,他“找到了巧门”,从而发动了“和平公投”,并将两个“公投案”捆绑“总统”大选进行“公投”。人们事后分析,陈水扁之所以能在民调大幅落后于“连宋配”的不利情况下,最终以微弱多数赢得“总统”大选,陈水扁成功连任,除了是得益于“两颗子弹”,及“二二八百万人携手护台湾”之外,就是“公投绑大选”。尽管因为“门槛”颇高而导致连第一道“门槛”--投票率过半都跨不过,但毕竟是扯高了大选的投票率,并从而抬升了陈水扁的得票率。

  陈水扁“食过翻寻味”,后来也两次推动“公投”,但都因“门槛”过高而未能沟通。这当然也包括由国民党推动的“公投案”在内。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立法院”审议表决由“时代力量”提案,大幅降低“门槛”的《公民投票法》修订草案,得到占议席优势的民进党党团的支持,因而轻易获得通过。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的“九合一”选举中,再次实行“公投绑大选”,民进党以为又可带高投票率,有利自己的选情。但适得其反,不但未拉抬民进党的选情,而且民进党主张的“非核家园”和“同性婚姻”等政策“公投”被否决。另外,也在某些投开票站发生了婚礼状况。因此,今次“行政院”又推出《公民投票法》修订法案,并仗着占有多数议席优势,强行将之通过,把打开了的鸟笼,换成了铁笼。

  “公投”成案的“门槛”为选民总数的四分之一,约四百九十五万人,只有“公投绑大选”才有这么多选民出来投票。如果是单独进行“公投”,肯定不会有这么多人出来投票,“公投案”也就根本不可能获得通过。因此,明年一月十一日举行的“总统”和“立委”大选,就将能避开多个反对蔡政府政策的议题“公投”。亦即是民进党要借助此部分,拆除“炸弹”,为明年大选扫除障碍,并避免通过对蔡政府不利的“公投议题。

  其实,可能还有一个重大阴谋,就是预防国民党赢得二零二零年“总统”大选后,恢复与大陆进行事务性协商并签署协议,在已经修订《两岸关系条例》,对两岸协议设定“双公投”限制的基础上,再设法拉低“公投”的投票率,让两岸协议,尤其是有利于推动两岸统一有利的协议,永远无法在台湾地区落地实施。这就可以让台湾地区永远维持在现时的“不独不统”,以“中华民国”的外衣包装“独台”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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