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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关注:怎推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实落细?


阳光学院教授马彦彬(中评社 海涵摄)


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副院长吴凤娇(中评社 海涵摄)


漳浦台丰山生态有限公司创办人蔡志阳(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福州6月24日电(记者 海涵)阳光学院教授马彦彬、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副院长吴凤娇、漳浦台丰山生态有限公司创办人蔡志阳在21日召开的“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研讨会上围绕“推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细落实”发表了观点。

  马彦彬在发言中表示,福建省《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开拓新路,层面周全,举措实在,诚意深刻。台胞的评价好、反应佳,普遍认为获得感与幸福感提高,对福建的认同更感亲近;对于吸引更多台胞登陆,预期将起到相当大的正面作用。在两岸关系短期内面临内外不利局面的当下,《实施意见》的出台与实施,证明大陆坚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立场不变,具有稳定两岸人心的效果;探索新路则显示了因应新局的弹性和创新性,给出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空间,福建应该善加把握;而这些新路的执行成效,则将显现两岸融合发展路线的有效性,对两岸人心的长期走向都将影响深远,福建责任重大。

  对此,他也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其一,着眼大局大势的新路:推进共同市场,强化社会融合,创新都市交流;其二,落细落实的新路:落实政策执行,强化政策行销,精准分类服务。

  吴凤娇表示,2019年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赋予福建省 “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努力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的先行使命,为新时代福建省对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她认为,在当前两岸关系更趋严峻复杂、民进党政治阻力加大、两岸存在客观差异等现实背景下,选择有条件的区域作为示范性区域,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探索经验、累积互信、奠定基础,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从大陆对台交流合作的区域格局看,福建省最适于承担也勇于承担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示范与试验职能。

  吴凤娇指出,福建省出台的“42条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和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等9条同等待遇举措,这些举措切中了台胞在福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要害关节,有效撤除台胞在福建发展的限制性政策框架,缩小台湾同胞与福建居民在工作生活中的体验差异,为台胞在福建更好地发挥才智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大的舞台,为把我省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她表示,为更好地将同等待遇举措落到实处,让台胞真正有获得感,提升政策效果,在具体执行中要以“两岸一家亲”理念一以贯之:一是宣传表述要从台胞熟悉的话语体系和逻辑思维出发,顾及台胞的心理感受,把政策讲到台胞的心里去,切忌过度宣传、浮夸做秀;二是实施方式要尽可能缩短申报流程、简化申报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机制、数据支撑、技术改善、资金配套等保障措施,做到“小细节体现大关怀”;三是强化同等待遇举措的考核机制,增强同等待遇落实工作在相关执行职能部门工作考核中的比重,进而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落地效率。

  蔡志阳从介绍自身的发展经历谈起,生动地说明了同等待遇给台胞带来实实在在的成果。他说,去年大陆推出惠及台湾同胞的31条措施,福建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66条实施意见”、漳州市也推出“58条实施意见”,这些措施让广大台湾同胞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祖国大陆的善意,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了解到大陆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纷纷来大陆寻求发展机会。

  他指出,今年福建省新出台的《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详尽切实地对具体层面工作作出了部署,包括两岸要做到“新四通”,力争应通尽通;强调要加大以文化交流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感情;要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以及要听取台胞呼声,把惠台措施落实到位等。这些措施将为台湾同胞创造更多发展机遇、开拓更广阔的成长空间。我对福建的发展更有信心,对两岸同胞交往交流更有盼望。

  蔡志阳说,今后,他将继续当好“使者”,为两岸青年深入交流贡献力量,会更加努力地把福建省、漳州市的好政策、好伙伴、好山水记进脑子里,把这些美好向身边的台湾朋友说,让他们能够更好、更全面地了解祖国大陆,了解福建,了解漳州,为台湾青年朋友来福建发展牵线搭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福建发展,让福建成为台湾同胞登陆的第一家园。“同时,我也会认真听取广大台胞对各级惠台措施落实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建议,为政府相关部门落深落实落细惠台措施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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