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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娇: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要落细落深


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副院长吴凤娇(中评社 海涵摄)

  中评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海涵)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副院长吴凤娇日前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研讨会上在发言时指出,更好地将同等待遇举措落到实处,让台胞真正有获得感,提升政策效果,在具体执行中要以“两岸一家亲”理念一以贯之:一是宣传表述要从台胞熟悉的话语体系和逻辑思维出发,顾及台胞的心理感受,把政策讲到台胞的心里去,切忌过度宣传、浮夸做秀;二是实施方式要尽可能缩短申报流程、简化申报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机制、数据支撑、技术改善、资金配套等保障措施,做到“小细节体现大关怀”;三是强化同等待遇举措的考核机制,增强同等待遇落实工作在相关执行职能部门工作考核中的比重,进而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落地效率。

  吴凤娇表示,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统一思想的重大创新论述,是推动两岸从和平发展走向和平统一的全新实践。2019年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赋予福建省 “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努力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的先行使命,为新时代福建省对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她认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根本路径。2014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考察平潭综合实验区时首次提出两岸融合发展理念,他指出“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201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我们将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灵距离,增强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同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洪秀柱时再次强调“秉持互利双赢,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于参加《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系统论述了“深化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倡议主张,并提出“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等重点面向和实施路径,标志着两岸正式迈入融合发展新进程。

  吴凤娇表示,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统一思想的重大创新论述,是推动两岸从和平发展走向和平统一的全新实践。其重要性在于全面总结对台工作历史经验、深刻把握两岸关系发展规律,针对当前两岸只有和平发展、没有和平统一进展、甚至两岸愈交流愈疏离的难题,指明了两岸在发展中融合、在融合中统一的道路和方向,从思想理论上根本解决了怎样实现和平统一的问题,将对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产生重要的思想引领作用。

  吴凤娇说,福建省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在当前两岸关系更趋严峻复杂、民进党政治阻力加大、两岸存在客观差异等现实背景下,选择有条件的区域作为示范性区域,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探索经验、累积互信、奠定基础,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从大陆对台交流合作的区域格局看,福建省最适于承担也勇于承担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示范与试验职能。

  她表示,2015年福建省就将“推动闽台融合发展”明确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并率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福建省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等支持性政策,依托福建自贸区、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平潭综合改革试验区三大改革创新“试验田”先行先试对台投资准入开放、货物贸易便利化与扩大服务业开放,稳步推进与金门、马祖地区的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经济、社会和文化三大领域为主轴,产业合作、区域对接、民间交流、青年创业、基层治理“全面开花”的全方位对台融合发展格局。

  吴凤娇继续介绍说,2019年5月22日,福建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简称“42条实施意见”),率先出台了42条具体措施,涵盖应通尽通、同等待遇、基层治理和文化交流等诸多领域。“42条实施意见”是福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2日和3月10日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加速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要举措。“42条实施意见”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实落细”,政策创新性高、利益惠及面广,落地操作性强,必将推动闽台两地率先从单向融合走向双向融合、从个体融合走向群体融合、从行业融合走向领域融合、从经济融合走向经济社会文化融合、从基础设施联通走向公共服务融合,充分发挥对大陆各区域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先行示范效应。

  吴凤娇在发言中还谈到,要推进同等待遇落细落深,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基础民心工程,能够让台湾同胞切实感受到“两岸一家亲”的亲情,从而实现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形塑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

  她说,“42条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和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等9条同等待遇举措,这些举措切中了台胞在福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要害关节,有效撤除台胞在福建发展的限制性政策框架,缩小台湾同胞与福建居民在工作生活中的体验差异,为台胞在福建更好地发挥才智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大的舞台,为把我省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奠定了深厚的

  为更好地将同等待遇举措落到实处,让台胞真正有获得感,提升政策效果,吴凤娇认为,在具体执行中要以“两岸一家亲”理念一以贯之:一是宣传表述要从台胞熟悉的话语体系和逻辑思维出发,顾及台胞的心理感受,把政策讲到台胞的心里去,切忌过度宣传、浮夸做秀;二是实施方式要尽可能缩短申报流程、简化申报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机制、数据支撑、技术改善、资金配套等保障措施,做到“小细节体现大关怀”;三是强化同等待遇举措的考核机制,增强同等待遇落实工作在相关执行职能部门工作考核中的比重,进而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落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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