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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和牛受精卵赴华案两名带出者被判刑

  中评社香港6月25日电/关于日本和牛精液和受精卵被非法带往中国一案,大阪地方法院25日对被控违反《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等罪名的负责运送的2名男子宣判。经营烤肉店的前田裕介(5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检方求刑2年零6个月)。无业人员小仓利纪(64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3年(检方求刑1年零6个月)。

  共同社消息,审判长松田道别在判决理由中指出,该行为存在把传染病散播至出口对象国的危险性,“是使从日本出口的家畜在国际上失去信用的行为”。松田还表示,牛的受精卵等不可能通过正规手续出口,两名被告之前就开始反复进行非法出口,“具有经常性,行为恶劣”。

  松田在此基础上指出,前田以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9万元)的报酬接受中国商人非法带出的委托,劝诱小仓实际执行并发出指示,“起到主导作用”。松田称小仓虽处于从属地位,但在非法出口的执行中不可或缺,责任不容轻视。

  判决书显示,两名被告在2018年6月29日在未接受家畜防疫官检查并未向海关负责人申报的情况下,将总计365根装有和牛受精卵和精液的吸管运到停泊在大阪市住之江区港口的开往中国上海的渡轮上,进行了非法出口。

  被认为是流出源头的德岛县吉野川市牧场经营者松平哲幸(70岁)亦以协助违反《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等罪名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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