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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中共代理人修法激化两岸影响交流


蔡英文

  中评社香港7月7日电/在“国安”五法”相继修法后,蔡英文目前又宣示,“立法院”下会期将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严格规范人民、法人、团体或机构为中共进行危害“国安”的政治宣传、发表声明,或参加中共所举办的会议。这样的作为不仅会影响两岸民间交流,也必然导致两岸情势更加紧张。

  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民进党政府自今年五月起,陆续通过“国安”五法”的修正,无一不与中国大陆有关。包括刑法修正,把中国、香港、澳门及境外敌对势力正增列为外患罪适用范围;“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法,除规定退离职涉密人员须最长管制出境六年,也明定泄密给中国等敌国,最重判十五年,战时更可处以死刑;“国家安全法”修法,将网路空间纳入“国安”范筹,并提高为敌发展组织罪刑责;两岸条例修法,除退将及涉密政务副首长终身管制参与大陆政治性活动外,还明定两岸签署政治协议时,必须在协商前及签署后,交由“国会”“双审议”,最后且必须经“全国性公民投票”通过才可生效,大幅提高两岸政治协商难度。

  如今,蔡英文又在脸书上贴文宣示,下会期将会继续努力完成“中共代理人”的修法,这一系列的动作,目的当然相同,就是要紧缩两岸交流、吓阻亲中力量、箝制统一言论、营造仇中氛围。

  就事论事,“国家安全”确实应该重视,不管做中国大陆或是任何其他国家的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的行为,当然也应该严惩。问题是这项修法禁制的对象,除了中国大陆的党政军机关之外,还包括“具政治性机关、团体或涉及对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机关、团体或其代理人”,范围既广又不明确,民众怎么可能清楚?再说如何定义“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何谓“社会安定”、“政治宣传”?如果在会议中发表认同“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坚决“反对“台独”的“共同声明或相应声明”,算不算危害“国家安全”?难道台湾民众只有主张“台独”的自由而没有主张统一的自由吗?
  文章说,更重要的是,“中共代理人”由谁界定?标准为何?像是台湾的几大工商团体,每年都与大陆合办若若干会议、论坛、座谈或参访活动,试问,这些团体算不算“中共代理人”?如果他们未来在论坛或是活动中发表声明,提出跟民进党立场相左的主张,算不算危害“国家安全”?果真如此,岂不是要限制所有台商和民众参与大陆的活动吗?

  事实上,民进党政府不只对台湾民众进行两岸交流重重设限,对于在台的陆资企业也严加管制。几天之前,“经济部”才公布,为防堵违法陆资,将提高裁罚基准,明定十种情况将加重两倍到三倍处罚。包括投资对“国安”有不利影响、有资安疑虑、导致“国内”核心技术移转或流失、不属于大陆来台投资的开放业别、属于大陆来台投资业别项目中限制条件开放的投资业别、恶意挖角、恶性倒闭造成重大劳资纠纷;藉投资行背信、侵占、诈欺等刑事财产犯罪行为;投资所得利益、近二年营业额或与其“国内外”事业资金往来超过投资金额,认有加重处罚必要及其他情节重大情况。这些提高裁罚标准的情况,自然有部分确实不无道理。

  不过,在如此严厉的管制下,陆资企业很可能动辄得咎,竞争对手只要用“恶意挖角”一招,就能让陆资企业很难招揽人才;陆资企业在台也不能大展宏图,赚钱太多,否则主管机关就可以扣上“投资所得之利益、近二年营业额或与“国内外”事业资金之往来,超过投资金额”的大帽子,予以加重处罚;更何况主管机关还可用“其他情节重大者”的名义,处罚陆资企业。试想,在民进党执政下,今后还有什么陆资企业愿意来台投资?

  可以想见,在这一连串的修法动作之后,两岸民间交流一定会受到影响,原本就紧张的两岸关系,自然会更难和缓。这或许符合民进党升高两岸对立、刺激反中情绪的选战策略,但却可能给台湾带来莫测的风险,因为大陆如果将其视为“法理台独”的开端,纵然不会立即采取反制措施,但一定会加强防范,最后遭殃的,不就是台湾民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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