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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1条”让大开放促进深改革


  中评社北京7月25日电/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推出了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消息甫出,不仅广受业内激赏,也成为公共舆论场中的一大热点。

  法治周末发表特约评论员王石川文章表示, “金融11条”的确不同凡响,可圈可点。从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到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再到“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提前至2020年……每一条都有含金量,都释放积极信号,也都标注中国金融业开放而自信的铿锵步伐。

  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如此,一个国家的金融业扩大开放,不是小事,也绝非易事,稍有不慎,不仅影响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还会殃及社会稳定。

  与此同时,我们既需要利用好金融这个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使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需要全面推动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加快完善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而这次“金融11条”的出台,就是金融开放的生动诠释。

  文章分析,以“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提前至2020年为例,表面看,将原来规定2021年取消外资寿险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只是一年之差,但实际上传递的信息是,中国金融开放不仅坚定履行承诺,更愿意主动积极践诺。此举的积极意义是,为更多优质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开辟通道,扫清路障,依托于庞大的中国市场,相关外资保险机构将如鱼得水,在“攻城略地”中赚得盆满钵溢。

  更应该看到,外资企业的融入具有冲击力,它们先进的经营理念、成熟的管理体系和在市场中闪转腾挪的本领都不容小觑。一方面,它们进入中国市场,会给中国金融业带来压力,比如,外资保险机构的魅力和吸引力将使国内的一些保险企业受到影响,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资保险企业投保。而另一方面,它们的经验也为国内企业所借鉴,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更加多元化的寿险产品投入市场,当保险市场更有活力,受益的是普通用户。

  著名企业家张瑞敏说过:“只有成为‘狼’,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才能在全球化进程中与‘狼’共舞,如果摆在羊的位置,结果只有被吃掉。”诚如斯言,关门搞建设不可能发展壮大,自顾自的低水平重复贻害甚巨。与高手过招,勇于向高手学习,善于汲取力量,我们的企业就更能抗挫,更能抗摔打。如今,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动力也更有能力扩大金融业开放。

  文章指出,“金融11条”已经发布,需要叩问的是,外国资本准备好了吗?我们的相关企业又是否准备好了?以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为例,当前,国内养老金管理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只有1家由中国建设很行设立的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允许外资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当然是好事,在中国已是老龄化国家的时代背景中,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有利于增加主体类型,增强市场活力,引入成熟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

  但是相关部门该如何让这一善政落到实处?养老市场是个“蓝海”,前程无量,“钱”程无限,不连贯不行,过度监管也不行。放任不管,市场的自我净化能力能满足人们的期待吗?过度监管,会不会管得过死?监管是一门艺术,需要拿捏得当,避免不作为,也避免乱作为。据报道,银保监会将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继续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方式,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做好养老金管理公司许可准入工作。明乎此,便知将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内,可实现多赢。

  据权威统计显示,2018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达7.7%,这一数值高于大多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不必讳言,中国金融业对GDP的拉动率和贡献度还比较低,金融业发展还有巨大的提高空间。为此,必须向改革要动力,以更大力度改革谋求金融发展。

  文章最后说,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最终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这是我们的重要使命。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上下都意识到,全方位、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开放的力度越大,质量更大,金融业的未来也就更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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