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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一中学,台湾第一”不能取代1992年的共识

张善正

  中评社香港8月1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发表时评说,即将出任国民党“总统”提名候选人韩国瑜“国政顾问团”总召集人的张善政,日前表示“九二共识”已被污名化,几乎等同“一国两制”,因此不适合再讲,而应改为“宪法一中、台湾优先”。张善政的“宪法一中、台湾优先”建议,其实可作为“九二共识”的补充说明,而且阐述的对象只限于台湾民众,但却仍不能取代“九二共识”。

  试想,中共有可能提出类似“在宪法一中、台湾优先的政治基础上,两岸持续展开和平和对等的互动与交流”这样的表述吗?质言之,“宪法一中”和“台湾优先”是在两岸迈向和平统一发展的过程中,台湾方面用自己的话来争取自己民众认同的说法,却不可能成为持续两岸和平交流与发展的“通关密码”。

  再试问,“宪法一中”的“宪法”是指“中华民国宪法”,而当前“中华民国”有效统治地区为含括台、澎、金、马的“台湾地区”,“台湾优先”难道不是“现在进行式”?如果已是,又何须成为政策主张?并且,如果“台湾优先”也是“未来式”,那么“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未来又是何种关系?

  说穿了,张善政的看法仍是出自于“闪躲”民进党独派势力的攻击,因而不可能成为“九二共识”的“2.0升级版”。尤其,张善政或许不明了“九二共识”的来源,是从较为清晰但存有争议的表述,渐次经由磨合与求得互信的历程,才得到两岸均同意使用该模糊化的名词。

  运用“九二共识”这个模糊化的名词,可让两岸各自阐释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涵义,而避免在文字和口头表述上,触及彼此仍存有争议的部分。张善政认为中共不接受“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但却也一厢情愿地认为,中共可以接受“宪法一中、台湾优先”?试问,若中共可以接受这个新提法,并把“宪法一中、台湾优先”解释为正是“两制的台湾方案”之精神,张善政仍可接受吗?

  “九二共识”的前身,对中共来说是“两岸各自表述一个中国”或“各表一中”,意指两岸双方都认同“一个中国”,而中国并未分裂。对国民党来说,则是指“一中各表”,意味“我方”虽认同“一个中国”并未分裂,但现阶段强调法理上指的是1912年创建至今的“中华民国”。为了避免主权争议影响交流与发展,最终才确认了“九二共识”的两岸“通关密码”。

  中共在表述上,强调“九二共识”是以“一个中国”为核心原则,而两岸在这个问题上有了互信的政治基础,才在国民党执政时期开启了两岸交流的新里程。事实上,“九二共识”是台湾方面提出的名词,中共一开始并不接受,但十多年来已成为两岸深化交流的政治互信基础,甚至早已成为中共高层口中及正式文件中的用语。同时,中共常有“坚持九二共识政治基础,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的表述方式,也说明了“九二共识”其实是用以反对“台独”的概念。

  然而,“九二共识”作为两岸互信的政治基础若有所改变,必须要表现出向完成“国家统一”更迈进的意涵。务实来说,以二十多年来台海两岸实力对比的变化,要让中共从“促统”到“反独”再到“台湾优先”,舍“九二共识”改采“宪法一中、台湾优先”为两岸新的政治基础,将是件具有超高难度,又未能使两岸关系再升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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