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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农业”投资陷阱

中新社北京八月五日电目前,许多地区正在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管理实体,这些实体本应成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民致富的有效渠道。 然而,在“新农业”和“互联网+农业”的幌子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共享农业”和“合作组织”制造各种引人注目的赚钱花招,诱使农民参与高回报的投资。 打着“新农业”的幌子,虐待农民无疑会造成很大伤害。 一些农民不仅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还可能因此变得贫穷。 例如,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资助了每个人的钱,由于管理不善而失败或“逃跑”,一些农民的血汗钱“砸到了水漂”,这可能是他们一生的积蓄。 对于这种“新农业”投资陷阱,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打击。 例如,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旨在依法更有效地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 各地要积极加强监督执法,杜绝严重侵犯群众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 农业、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正常的合作机制,加强对高回报“新农业”主体的调查清理,发布融资信息,消除市场混乱,填补各种金融陷阱,同时发挥“激进”作用,使正规涉农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 同时,加强广大农民的预防能力也非常重要。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或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特别是加深对“新农业”常见套路特征的理解,提高辨别能力,引导农村人民克服对利润的贪婪。 广大农民也要与时俱进,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远离“新农业”投资陷阱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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