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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前副市长黄李强被“双开”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本溪市前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李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展开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黄立强丧失了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反对组织审查。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干部选拔任用中隐瞒个人相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礼品,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使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从事营利性交易的;向企业非法摊派费用的;违反规定,干涉司法活动的;与他人有不正当性关系的;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接受财产 黄李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渎职和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没有停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应当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黄李强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后被开除党籍,并报省委批准。由省监察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产随案件一并移送。 黄李强简历黄李强,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河南信阳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93年10月,本溪中心医院中药药房工作人员1993年10月至1994年6月,本溪中心医院中药药房副主任1994年6月至1996年8月,本溪中心医院中药药房主任(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 辽宁中医学院中医专业在职专科学习)1996年8月至1997年6月本溪中心医院院长助理、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中药学主任、1998年11月至2002年3月本溪中心医院副院长、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本溪中心医院院长, 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本溪市中心医院(县级)党委书记兼院长、本溪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市中心医院党委主任兼书记、2008年1月至2008年2月本溪市人民政府主席、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市中心医院党委主任兼书记。 2008年2月至2018年1月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本溪市第十二届市委成员(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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