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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大选竞选经费上限4.3亿

“中选会”公布2020“总统”大选选举经费最高金额为新台币4亿3,029万7千元。(照片:“中选会”提供)

“中选会主委”李进勇。(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20日电(记者 洪德谕)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20日举行委员会议,会中通过第15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同一组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为新台币4亿3,029万7千元,将于9月12日发布选举公告中载明。

  另第10届“立委”选举候选人登记应缴纳保证金数额为新台币20万元,将于11月14日发布候选人登记公告中载明。

  针对2020大选,“中选会”表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的计算方式,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38条规定,以“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口总数70%,乘以基本金额新台币20元所得数额,加上新台币1亿元之和。竞选经费最高金额计算有未满新台币1千元的尾数时,其尾数以新台币1千元计算,经依上开规定计算,同一组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订为4亿3,029万7千元。“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口总数,系指投票之月前第6个月月底户籍统计的人口总数。

  至于“立委”选举,“中选会”说,第3届至第9届“立法委员”选举候选人应缴纳保证金数额均为新台币20万元,第10届亦维持相同数额。

  “中选会”强调,为妥适制订合宜的数额,以确保人民参政权利及选举业务执行得以兼顾,“中选会”于7月8日邀集学者专家、“立法院”党团、“内政部”、部分“直辖市”、县(市)政府、议会、选举委员会等召开“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登记保证金数额订定公听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该会委员会议经参酌上开公听会与会人员意见及历届“立法委员”选举候选人登记保证金数额,爰决议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候选人登记保证金数额订为新台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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