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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煤矿矿长3年内不得再当矿长

  中评社北京8月22日电/就像违反交通规则后,驾驶人会被记分一样,在山西,煤矿出现安全违规,矿长也将被记分。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山西一煤矿矿长因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被记满12分,3年内不得担任山西境内任何煤矿的矿长。这是山西实施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一个多月来,开出的首份顶格罚单。

  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对山西长治羊头岭南仙泉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矿存在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矿矿长张艶军被记18分,调离矿长岗位,且3年内不得担任山西境内任何煤矿的矿长。同时,该矿也将面临停产整顿、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推动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今年7月1日起,山西对全省煤矿矿长实行安全生产考核记分。按照规定,煤矿矿长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及以上的,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由有关部门书面告知其任免机关调整工作岗位。

  据了解,这一办法实施以来,山西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已累计对34名煤矿矿长进行了安全生产考核记分,总记分分值174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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