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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混乱与矛盾 满脑子浆糊的蔡政府

  中评社香港10月24日电/大脑是个好东西,人人有,但不是人人构造一样,有人满脑子里都是浆糊,结果思考与决策就像浆糊一样。浆糊思考的特点就是混乱与矛盾,而且把一大堆不相干的事都牵扯进来。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说,最不应该出现浆糊思考应该是政府,因为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都关系重大,一旦出现浆糊思考,倒霉的就是人民。现在,很不幸地,在陈同佳来台投案这件事上,民进党就彻彻底底地向全世界展现他们的浆糊头脑。

  在这件事上,蔡政府的发言,就充满了混乱与矛盾。“内政部长”徐国勇曾发表了两点浆糊看法:

(一)他说请“国人”思考,一名香港人杀了香港人,而这名被告此刻人在香港,香港为什么不审判?显然徐国勇的律师资格有问题,竟然连香港是纯属地主义都不知道。依据香港法律,陈同佳在台湾犯罪,香港无法审理,这就是香港的法治。

(二)他表示,香港没有死刑,但是台湾有死刑,陈同佳在香港受审绝对不会被判死刑,在台湾有可能被判死刑,为什么要回来,这违反被告人性。这就是把不相干的事扯进来。不论是台湾人或外国人,只要在台湾犯罪,台湾不仅有权管,而且应该管,这就是司法所彰显的“主权”,就这么简单而已。陈同佳为什么要来投案,跟台湾应不应该审根本是不相干的两件事,但浆糊思考就能扯在一起。

  “法务部长”对此案也提出了三原则,第一原则还是香港应优先审,当然,这又是十足的外行话。他和“内政部长”会如此睁眼说瞎话,显然就是想糊弄人民而己。第二原则是“中华民国”政府会透过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处理本案,绝对不会私了,更不会有拒收问题。问题是本案根本和私了无关,当事人要来台湾投案,怎么会是私了。此外,司法互助更不是陈同佳来台投案的前提,更何况台港本来就没有司法互助协议。此案发生在台湾,事证也在台湾,现在就缺陈同佳来台补上口供而已,政府竟然以司法互助为藉口,岂不是本末倒置!
  “法务部”的第三原则是从未放弃管辖权,但要在司法互助前提下,全力提供相关资讯,并派员协助。这句话实在是矛盾至极,既说不放弃,却又以司法互助为前提,而且身分颠倒,变成以香港为主,“我方”为辅,这完全是把自己的主权拱手让人踩。

  这两位部长还不算什么,民进党政府是官愈大,脑筋愈浆糊。蔡英文和苏贞昌都认为这是香港和中共的阴谋,因为林郑月娥后面是中国,企图用把嫌犯送台湾,要让她的送中合理化,所以民进党政府不会上当。反送中运动的本质早己脱离了“反送中”,陈同佳来台也无法让送中合理化,更何况我们很难相信港府能劝陈同佳来台湾受审,因为他在香港毕竟是无罪的。就算是阴谋,我们不收,岂不反落入其矮化台湾“主权”的目的。

  专栏说,简单的事,碰到了浆糊头脑,自然乱成一团。民进党政府这样子的浆糊决策,只会自食恶果,毕竟大多数民众的脑子不是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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