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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绿色执政的盲点 误判硬拗发夹弯

  中评社香港10月29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在任一民主国家,执政党靠政绩赢得连任本属常态,然而在台湾似乎不是如此。民进党将近四年的执政,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透过在“立法院”席次过半的优势,成立清算国民党的党产会与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以及“大撒币”等与政绩非直接相关的政策。也正因为施政无可吸引选票的亮眼政绩,针对特定议题进行选举操作以求胜选,就成为不得不的选择。

  换言之,成立党产会及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公平正义,而是为了整肃在野党,使其不再具有威胁民进党执政实力的意图昭然若揭。否则党产会的许多冻结国民党及其所谓附随组织的资产,怎会屡屡被法院打脸停止执行?转型正义委员会又岂会被操作成“东厂”?凡此都可说明民进党诸多转型正义的作为,实为不正义的举措!

  眼看转型正义无法达到削弱在野党实力的效果,继之而起的就是想要以大撒币政策来收买人心。君不见8年8000亿前瞻基础建设计划,事先未经过缜密的规划就急就章地推出,提高老农津贴亦何尝不是如此?最近通过500多亿高铁南延屏东的左营线,以及未经可行性评估即拍板900多亿的高铁东延宜兰案,明显将高铁延伸案当成选举利器,殊不知这些政策极可能债留子孙!

  另一方面,则是利用年初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针对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五十年谈话,提及“探讨两制台湾方案”,以及香港抗议修改逃犯条例导致的“反送中”抗议浪朝,贩卖“今日香港、明日台湾”的“亡国感”,来迷惑民众只有民进党持续执政才能保护台湾的主权。“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断了七个,被排除在多国原本可以观察员身分参加的国际组织之外,究意是在保护什么主权?
  近期民进党政府在处理香港杀人嫌犯陈同佳来台投案,更是主动放弃有主权重要内涵的司法管辖权。在传出陈嫌基于悔悟欲来台投案,以告慰死者潘晓颖及其父母,并且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司法惩罚,以期未来能重新做人后,民进党就将该案定调为大陆与香港的政治算计,因此以政治手段处理,忘记接收通缉犯投案本是司法单位职责所在。

  相关部会发表香港人杀香港人必须由香港司法单位审理、该案有预谋犯罪成分所以香港有司法管辖权,接收陈嫌投案可能会落入一中框架,所以不该由台湾司法单位审理该案,移民署也会注记,拒绝陈嫌及陪同人员来台投案等言论。由于此种以政治方式来处理司法个案,引起舆论哗然,因此民进党政府开始转风向,对外表示“香港不办、台湾来办”。

  香港的司法是“属地主义”,该案犯罪发生地在台湾,因此香港司法单位没有司法管辖权,不是民进党官员所说的,是香港放弃司法管辖权。既然没有司法管辖权,何来放弃之有!民进党官员从政前有许多曾担任过律师,岂会不知香港普通法是采“属地主义”?然而为了累积选举的“相骂本”,以利吸引不明白香港司法为属地主义,误以为民进党愿挺身而出解决问题的民众,故意混淆是非。

  为了合理化以政治方式来处理司法问题,“行政院长”苏贞昌竟然指称,台湾律师与马英九,配合北京及香港要求,合谋让陈嫌来台,以拆除“反送中”抗议活动的引信,是魔鬼或魔鬼中的魔鬼。这样的指控连陈水扁都看不下去了,特别利用社群媒体表示,港人陈同佳在台犯下杀人弃尸案,不管用什么片面名义来台,先抓起来绳之以法就是,还要那么多政治考量的理由干嘛? 

  陈同佳案就像照妖镜,照出民进党如何从一开始的误判情势,以政治手段来操作司法案件。待发现社会观感不佳,才“发夹弯”同意陈同佳来台投案。只是因为政策转弯幅度过大,引起“睁眼说瞎话”的质疑时,还必须硬拗“前后政策一致”。民进党政府处理此案的过程,其实充分反映出其将近四年执政的特点,即误判、发夹弯及硬拗前后政策一致。

  由此可知,民进党政府的执政能力欠佳。若在政策错误发生时愿道歉反省,尚可亡羊补牢不致失控,硬拗就导致执政失能状况日益严重,最终只能以炒作特定议题来拼连任。民众愿意让执政失能的执政党继续执政,使生活苦上加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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