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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党产冻结案败诉 国民党将上诉

国民党中央党部外观。(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16日电/党产条例通过后,中国国民党2016年8月间提领永丰银行帐户内新台币5.2亿元,并拆成10张支票,此举遭党产会认为要处分名下财产,紧急冻结帐户,因此国民党帐户内3.5亿元及4亿6800万元支票共8亿多元被冻结;国民党提告欲撤销党产会的行政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历经3年余审理,今下午4点宣判,认定原处分无违法,判决国民党败诉,可上诉。国民党今回应,对此一判决深感遗憾,将依法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以维权益。

  国民党透过新闻稿表示,对于党产会冻结处分明显的违法瑕疵,法院却不认为有违法之处,行政法院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应正视行政机关法制崩坏的情形,发挥拨乱反正的责任。

  国民党表示,深信法治是“民主国家”不可缺少的要素,为维持正常“法治国家”的运作,国民党将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以维纲纪。

  国民党指出,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2016年9月20日第一次冻结国民党永丰银行帐户存款及命台湾银行本行支票禁止兑现,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6年11月4日停止执行。

  国民党指出,随即党产会召集临时委员会,未经调查,罔顾国民党将其中于2016年8月31日兑现支票新台币5200万元,全数作为国民党2016年8月全体员工薪资的事实,且永丰银行帐户中有国民党2016年1月至9月20日党费收入新台币2亿2284万5877元,即以国民党有脱产疑虑,执意作成相同的处分。

  国民党表示,此后,党产会即实质管理国民党前述帐户金额及支票支用方式,共计新台币8亿3220万元。

  国民党说,党产会2016年11月7日上午8时30分召开临时委员会,该会议同天上午9时9分结束,但冻结处分的书面文件竟于8时50分即已传真送达台湾银行及永丰银行,该会议仍尚未结束,国民党想调查该次会议是否足额委员出席,党产会竟称已无会议录音。

  国民党说,由此可见党产条例要求国民党提出70年前书面资料的不合理处,公务机关2个月录音就遗失,国民党却需提出70年前的资料,以证明资产取得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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