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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声请党产会停执追征7.8亿 法院裁准

  中评社台北2月4日电/国民党不服党产会以大孝大楼房地为不当取得财产为由追征7.8亿余元,提起行政诉讼并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在诉讼终结前,停止追征7.8亿余元,可抗告。

  中央社报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为厘清前为国民党所有的台北市中正区爱国东路100号、102号大楼(大孝大楼,已拆除)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属国民党的不当取得财产,主动立案调查。

  党产会于108年5月14日作成党产处字第108002号处分书(原处分),认定大孝大楼房地是国民党不当取得财产,并自国民党的其他财产追征共计新台币7亿8275万8715元。国民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提起停止执行的声请。

  声请停止执行原处分部分,法院认为,原处分之后若经法院诉讼认属违法而判决撤销确定,该确认效力即归于消灭,并无不能回复的情形,驳回国民党的声请。

  声请停止执行追征房地价额部分,法院认为,追征价额达7.8亿元,金额颇巨,党产会得据此为执行名义而依法移送强制执行,国民党遭变价处分予他人的财产将无从或难于回复,而仅得于日后以金钱赔偿。

  新闻稿指出,为避免日后若进行金钱赔偿程序时,国家将负担过重的金钱支出,并导致社会资源的无谓耗费,原处分追征大孝大楼房地价额部分,将致其有难于回复损害的急迫情事。

  新闻稿提到,原处分追征高达7.8亿余元,以国家预算规模,该金钱债权即使有全部或一部未被满足,对公益影响有限;就私益而言,国民党所受组织无法存续的威胁,却是相对的严重。经利益权衡,停止该部分执
行,对公益尚无重大影响,裁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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