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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雇员若因工染新冠肺炎 仍可追讨补偿

  中评社香港2月11日电/据香港文汇网报道,新冠肺炎在本港继续蔓延,有传媒指雇员(包括医护人员)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将无法获得《雇员补偿条例》下的保障。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晚(10日)回应指,新冠肺炎虽不属于条例指定可获补偿的职业病,但雇员若感染,如符合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体受损,仍可根据条例向雇主追讨补偿。

  发言人指,如政府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染上有关疾病,政府作为雇主会根据相关法例及聘用条款给予补偿。同时,发言人呼吁,雇员若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染上或怀疑染上新型冠状病毒,应即时通知雇主以便雇主向劳工处呈报。

  发言人续指,劳工处正就修改有关法例进行探讨工作,但必须同时于法例内清楚订明,该疾病会确切地对从事什么行业及工序的雇员构成风险。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仍在发展,过程中亦需与持份者(包括保险业及相关行业雇员雇主)相讨细节。劳工处会密切留意上述发展,并于适当时间与持份者商讨有关法例的修订。

  (来源:香港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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