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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过纾困条例草案 拒隔离最重罚百万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中评社 洪德谕摄)

“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中评社 洪德谕摄)

  中评社台北2月20日电(记者 洪德谕)“行政院”今天召开院会,通过“严重特殊传染病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草案”,总计18条条文,分为防治、纾困、振兴与罚则4大面向,特别预算上限为新台币600亿。“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本条例三读通过后,2周内即完成相关作业程序并办理发布,600亿则将在下次院会提出。

  “行政院”也祭出最新罚则,民众不遵守隔离、检疫等规范者,将处以10万至100万的重罚!希望可以阻止民众不遵守防疫规定,擅自出门的现象,而对于疫情假讯息等,在直播中都有说明相关罚则。

  针对被隔离、检疫者,“政务委员”罗秉成表示,2年内得申请防疫补偿,金额多少等则由“卫福部”会商相关机关定之。

  “行政院”20日召开院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陈报,也针对疫情相关措施-制造业纾困及辅导转型方案等进行报告。会后召开记者会,由“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主持,政委罗秉成、龚明鑫、“卫福部次长”何启功、“经济部次长”王美花、“内政部次长”花敬群出席。

  罗秉成表示,草案架构共18条,分为防治、纾困、振兴与罚则4大面向。

  罗秉成接着说,防治方面,针对公、私立医疗机构防疫、医疗、照护人员等应予以补助或发给津贴,工作卓有绩效者应予奖励,因执行致伤病、身心障碍或身亡者,应予补偿、补助各项给付,或其子女教育费用。

  罗秉成指出,防疫照顾假方面,任职单位给付薪资,政府得就该薪资金额2%自当年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防疫隔离假不视为旷职,且隔离者2年内可申请防疫补偿等。
  纾困方面,罗秉成指出,受疫情影响发生营运困难的产业、事业、医疗机构,得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予以纾困、补贴、振兴措施,及对其员工提供必要协助。

  至于罚则方面,罗秉成说,哄抬价格无故囤积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以下罚金,罹患或疑似患者不遵指示有传染他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200万以下罚金。散播疫情谣言足损害公众他人,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300万以下罚金,罚则部分自条例公布日施行。

  罗秉成强调,这次条例经费上限为新台币600亿,“立法院”通过特别预算前,部分经费得报“行政院”同意后先行支付。

  对于草案,苏贞昌指出,本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会请“卫福部”及相关机关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立法程序。相关授权子法请各机关提前预为准备,于本条例三读通过后,2周内即完成相关作业程序并办理发布。

  另外,苏贞昌说也将在最短时间内(下次院会、2月27日)提出新台币600亿元为上限的特别预算,送请“立法院”审议,希望能发挥即时雨的功能,相挺产业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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