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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四举措保障出租车、大货车司机收入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6日在国新办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中评社 徐梦溪摄)

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 徐梦溪)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6日在国新办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刘小明表示,疫情期间,货车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群体的收入都在大幅下降,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正在抓紧推进政策的落实给予支持。

  疫情以来,减免出租车“份子钱”,保障大货车司机的收入,以及物流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困难等问题很受社会的关注。

  对此,刘小明表示,疫情发生以来,交通运输企业为疫情的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发挥了运输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交通运输行业受疫情的影响也很大,客货运输量显着下降,我们统计了一下,2月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的客运量下降了79.9%,货运量下降了26.5%,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接单量、运输量下降了85%。在这里面可以看出来,货车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群体的收入都在大幅下降。

  刘小明指出,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正在抓紧推进政策的落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鼓励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汽车驾驶员“份子钱”等措施。我们梳理了北京、浙江、武汉、深圳等地支持企业和驾驶员共渡难关的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合理调整出租汽车相关的费用,鼓励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切实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采取切实的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里面受益。组织行业协会、网络货运平台、重点物流企业对货运物流行业进行监测分析,发布行业运行的监测报告,引导货主、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合理制定运输的价格,分享免收通行费政策带来的红利。这样使得货车驾驶员在疫情期间和货主、物流企业成本共担,共克时艰。

  三是协调落实对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梳理汇总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物流企业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情况,对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密切配合财政部门给予补偿。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强化收入和成本的核算,加大对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补助和支持。

  四是协调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我们积极做好与银保监会的沟通对接和协调,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的保险费用。会同银保监会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货运输企业,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专项的信贷额度及优惠利率的贷款,并且将出租汽车司机和道路货运驾驶员视同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政策,在银行贷款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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