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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质疑轻判无阻吓力

  中评社香港3月1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违法“占中”发起人之一的陈健民昨日出狱,却毫无悔意地声称要分享“狱中心得”。多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批评陈健民鼓吹“入狱达义”,令年轻人犯法,质疑当初量刑过轻,强调法庭以后判刑应以此为鉴,不可对不知悔改的罪犯轻判,否则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变相鼓励不守法

  本身是大律师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批评,陈健民将犯法方式“浪漫化”、“英雄化”。她直斥,“入狱达义”是歪理,“很多年轻人未知道什么是守法,便学了违法,年轻人未识守法就违法。”她认为,陈健民言论变相鼓励那些少不更事的人,以为坐监没什么大不了。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副主席傅健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串谋公众妨扰罪最高可处七年监禁,但陈健民仅被判囚16个月,如此轻判令他不知悔改,结果出狱后继续煽动年轻人“入狱达义”。傅健慈呼吁,年轻人要认清楚陈健民和其同党的真面目,不要被人利用做炮灰而破坏香港的社会安宁和福祉,否则以身试法只会自毁前程。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直斥,陈健民出狱后继续鼓吹所谓“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的歪理,破坏法治,毒害青少年,误导他们以违法手段达成所谓“崇高的理想”,或令青少年抱憾终生。黄国恩强调,法庭以后判刑应以此为鉴,不可对不知悔改的罪犯轻判,否则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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