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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善:港发展民主须循序渐进

  中评社香港3月31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李福善生前曾指出,香港回归祖国后要发展民主必须循序渐进。图为去年底区议会选举投票日,市民于投票站外排队投票。资料图片李福善生前曾指出,香港回归祖国后要发展民主必须循序渐进。图为去年底区议会选举投票日,市民于投票站外排队投票。资料图片
基本法颁布30年,但社会对基本法的内涵与背景明显认识不深,部分人高举基本法承诺香港有普选,却未有重视当中列明的“实际情况”与“循序渐进”字眼。已故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前香港首席法官李福善生前曾接受香港文汇报访谈指出,香港的政制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全部普选,因在英国过往百多年的管治下,香港的政制完全没有民主,香港回归祖国后要发展民主必须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

  访谈收录于香港文汇出版社早前出版的《基本法的诞生》一书,该书汇编了有关基本法起草的依据、要旨、背景和全过程的许多宝贵档资料。

  对于反对派动辄声称香港“民主自由倒退”、高呼要“立即普选”的口号,李福善在访谈中指出,港英政府管治香港逾百年,香港的政制完全没有民主。他举例说,上世纪70年代初期,有居民及团体因艇户事件准备到港督府请愿,但接载请愿者的两辆旅游巴在过隧道前已被警方截停,并被控非法集会罪,可见当时港英政府严格控制政治活动。

  上世纪80年代,港英政府基本不会理会游行示威,可见其策略已有改变。李福善指出,英国一贯作风是对当地结束殖民统治时就会搞普选,他质疑当中用心,并反问如果是为了民主,为何不一早就逐步推行。

  “联合声明”强调“维持不变”

  至于有人认为《中英联合声明》亦有推动香港政制改革,李福善指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联合声明”强调的精神是“维持不变”,当中虽有提到未来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但“选举”亦有多种形式。

  李福善坦言,香港的政制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全部普选,也认为当时港人对民主法治认识不深。上世纪80年代港英政府策略有变时,未有相应地修改法律作配合,故间接产生了挑战法律的问题,例如有团体扬言不会就游行申请许可。

  李福善表示,这种非法的态度违反民主法治的精神,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中,若认为法例不合理,可要求当局修改跟进,但不能在修改前就要求不执行法例,否则就成了人治。

  作为草委会居民权利与义务专题小组的召集人之一,他形容该小组工作最少“拗撬”,他与小组另一召集人王叔文都认为,当时港人享有的权利已经不错,只需在基础上修改或增补,例如当时基本法已写进游行、示威及罢工等权利,唯一未能满足劳工阶层的是并未将“集体谈判”写入有关条文,当时反对提案的委员均认为要照顾各阶层的利益,而且香港的工会较分散,具体应用集体谈判权利时会有技术问题。

  基本法提人权部分令人满意

  至于人权问题,他指基本法中写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已相当令人满意,并不认同部分人认为要将公约内的所有权利写入基本法。

  (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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