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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男“逃疫监”首判坐监

  中评社香港3月31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转軚认罪问“交罚款是否走得” 官斥罔顾社会安全,特区政府上月8日实施《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规定14天内曾到访内地人士须强制接受14天隔离检疫,但一名在港无固定居所的男子本月初涉向入境大堂职员虚报住址,被控一项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罪,他昨在粉岭裁判法院认罪,裁判官直斥其行为自私及白费政府和医护的努力,后果堪虞,须即时监禁3个月,成为首宗违反检疫令判监案例。另有两宗违反强制检疫令个案,两名涉案男子昨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分别判处即时监禁10天及6个星期(见另稿)。特区政府欢迎有关裁决,指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违反强制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检疫令的人绝不容忍。

  成为本港首宗违反检疫令而被判监的男被告成见恭介(Sing Kin Kung Kai,31岁),持香港身份证,被控今年3月8日,在深圳湾公路大桥深圳湾口岸港方岸区入境大堂,明知地向在执行规例下的职能的获授权人员、即一名姓罗的注册护士,提供虚假的接受检疫的地址。

  上周拒认罪 判囚3个月

  被告昨日没有律师代表,他在庭上认罪后求情称自己从事外卖工作,已离婚,自19岁起患抑郁症在青山医院接受治疗,现时仍需服药。

  他又解释再次出境图往内地是为了“探契妈个女”,被捕至今已羁押多日,现已知错,又称“隔离咗,冇事啰”希望法庭判他守行为,其间被告又突问:“净系想知,系唔系交罚款就走得?”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则问他为何上次提堂不认罪,至今天才认罪,被告回答是经“深思熟虑后决定认罪”。

  苏官和其中一名法庭书记昨在庭上除戴上口罩外亦戴上透明面罩。苏官指,被告接受新冠肺炎检验结果虽呈阴性,无散播病毒,但病毒有14天潜伏期,“无人能保证检测前无受感染。”苏官批评被告“一开始已无打算配合政策,行为自私,罔顾社会安全,白白浪费医护人员的努力,后果堪虞。”故此决定以4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由于被告上周否认控罪,因而仅可扣减四分一刑期,最终判其入狱3个月。

  避入住隔离营“求其”填地址

  案情指,被告在本月8日经深圳湾口岸由内地入境本港时,须按上月8日实施的《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即规定14天内曾到访内地人士须强制接受14天隔离检疫,被告在填写强制检疫表格时,申报自己将在元朗一青年旅馆接受14天家居隔离,涉案护士则向其解释命令内容。

  讵料两日后,被告在深圳湾口岸离境大堂企图离港往内地时被截停,随即被送往西贡曹公潭隔离营。经警诫下,被告承认犯罪,又透露自前年底开始住在元朗街头,回港当日因想避免入住隔离营才在检疫表格上“求其”填地址。

  (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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