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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隔离仍需医学监察28天

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4月12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卫生署昨日开始实施“10+4”隔离措施,即部分接受强制检疫者只要在检疫中心居住10天,如离开前检测结果呈阴性且家居条件适合,其余4天可在家隔离。而昨已有37人因此项措施提前离开检疫中心,卫生防护中心强调这些人在返家后仍会接受28日医学监察,倘不适会再送院并做测试。

  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表示,符合“10+4”措施条件的37人,获安排离开检疫中心进行家居隔离,有关措施将逐步实施,会依照检疫中心的使用量决定实行执行状况,措施并不会让检疫中心马上腾出很多空位,只是希望不会“塞爆”。

  她续说,如强制检疫人士是确诊者,很可能在头10天内就发病,不少国际研究都显示病毒潜伏期普遍是7天至10天,故在平衡资源及社会影响后作出是项决定。

  另外,新药“瑞德西韦”早前在本港开展临床试验,医管局总行政经理(病人安全及风险管理)何婉霞表示,现有30多名确诊者曾使用该药,个位数的病人已出院,但由于试用新药病人不多,统计学上不够代表性,难说明瑞德西韦在临床上是否有效,要与国际其他地区数据合并分析,但部分临床观察发现,新药对病人退烧有效果,亦未见严重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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