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央视OTT登台?蔡政府:不会坐视民主破口

热点搜索

央视OTT登台?蔡政府:不会坐视民主破口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中评社 资料照)

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大楼。(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4月23日电/中国大陆OTT TV目前禁止来台营运,但透过代理商打广告招募会员,甚至传出中国的中央电视台也将循此模式登台。根据台媒报道,“行政院”今天表示,现有法令规定不允许中国大陆来台投资媒体,“这会是民主的破口,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爱奇艺影音平台2013年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落地遭驳回,之后透过代理商欧锑锑娱乐在台营运。台媒今天报道“中国OTT(影音串流平台)利用疫情抢市”,指出腾讯的WeTV不仅在台北街头打广告,还与网路平台合作,甚至在购物网站贩售会员卡,业界盛传,在爱奇艺、腾讯成功落地后,大陆的中央电视台也积极循此一模式登台。

  根据中央社报道,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则表示,会积极处理爱奇艺、腾讯等推广业务的模式,并在未来的OTT专法中跨部会研拟配套因应。

  NCC今天发布新闻稿回应,目前正研议“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草案(OTT专法),藉由跨部会合作,处理中国OTT TV来台的问题,并对用规避手段来台上架的中国业者、代理商、伺服器等依法处置,维护视听内容产业发展。

  NCC指出,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现行中国业者来台投资,必须经过许可且采正面表列,中国OTT TV目前不属于许可范围。NCC表示,会积极处理中国OTT TV委托台湾业者在台代为招募会员、推广业务的模式,之后也会跟“经济部”、陆委会、“文化部”一起在OTT专法中研拟配套措施。

  “经济部”官员指出,目前NCC是OTT业别的主管机关,同时也已着手制订相关的法规,对于OTT业别纳管,也可能会针对个案做出决议。若是NCC针对个案,需要“经济部”协助,“经济部”也会配合。
  至于草案进度,NCC说明,2月13日已经召开“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草案专家学者谘询会议,近期将召开机关协商会议,确保整体规划,并尽速提出法案。NCC代理主委陈耀祥3月时曾表示,OTT专法预定7月底前提出,原则是境内、境外都管理。

  “行政院”在去年9月26日邀集“经济部”、“文化部”及NCC共同研商OTT事宜,决议由NCC担任OTT TV主政机关。其中,有关大陆地区电影片、录影节目及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的审查,由主管机关“文化部”、大陆委员会及NCC等相关机关依权责分工办理。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今天出席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资讯可以自由流通,台湾现在资讯自由流通,很遗憾陆续有来自中国的业者、代理商或伺服器,规避台湾现有法令,陆续在台湾上架。

  Kolas指出,现有法令规定不允许中国来台投资媒体,也不允许OTT在未经政府同意下来台上架,但的确陆续有业者游走在法律边缘,开始招收会员、刊登广告,“这会是民主的破口,政府不会坐视不管”。她强调,会积极修法或立法因应,并兼顾目前已经加入会员或付费的消费者权益。

  OTT是Over-The-Top的缩写,泛指将内容与服务架设在网路之上,供用户使用的行为。像是影视平台Netflix、KKTV、爱奇艺,都属于OTT。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93966.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