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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立法治随地吐痰,还须文明细则补位

  中评社北京4月24日电/网评:立法治随地吐痰,还须文明细则补位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西流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拟最高罚200元。记者从23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了解到,实施已近18年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如今迎来第三次修改。记者了解到,自2002年《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开始实施起,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罚款上限一直是50元。而此次,本市也计划提高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额度。(4月23日《北京日报》)

  长期以来,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一直是遭人诟病的痼疾。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人们对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更加重视。基于此,北京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值得仿效。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如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最高可罚200元,提高了地方法规的约束力和震慑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仅是一种手段,关键是要有关部加强教育和管理,倡导文明卫生习惯,引导市民讲文明、守秩序。不可否认,目前不文明现象还依然存在,比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上公交车不排队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公共环境,而且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市民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可见,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已经显得刻不容缓。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不仅要采取法律手段去规范,而且要有制度去保障,更要有有社会优秀群体去进行示范。

  换言之,立法治随地吐痰等行为,还须文明细则补位。应尽快制定“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据可依,照章行事,用准则和制度,规范市民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市民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有关部门及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行为准则,让文明行为准则家喻户晓,牢记在市民心中,在思想上增加文明意识;要注重早期教育,先入为主,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以文明行为准则为主题的素质教育,让孩子们的心中,从小就播下文明的种子。

  再者,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使其在提高和监督市民日常文明行为中发挥作用。如美国主要是通过民间组织的推动和监督,促进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值得我们借鉴。要加强文明委、城管、教育、劳动等部门在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方面的紧密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在强化市民文明行为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市民素质的实践中担负重任。

  特别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需要从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小事抓起。因此,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应当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民间组织为辅;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惩戒为辅,给市民一个不文明习惯修复期,别动辄就罚款;应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先城市后农村,先学生后普通百姓;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推进的工作方法,全面推动市民文明素质,从量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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