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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案 幕僚:韩国瑜拟不参加电视说明会

  中评社台北4月27日电/罢免高雄市长韩国瑜投票将于6月6日举行,韩国瑜近来除了忙于防疫,也整理罢免案答辩书,据亲近韩国瑜幕僚指出,会在近日送件,不过韩国瑜拟不参加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

  “中选会”17日公告罢韩案成案,并将于6月6日举行罢免投票,依照罢免流程,罢免案宣告成立后,选务机关会将罢免理由书副本送交给被罢免人,被罢免人则须于10天内提出答辩书,但因加上发文作业时间,韩国瑜答辩期限是4月30日,答辩书内容依规定也不得超过1万字。

  中央社报道,韩国瑜幕僚指出,相关答辩由专人处理,应会在29日前提出。另有关选罢法第86条及公职人员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实施办法规定,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应至少举办一场,但据幕僚表示,韩国瑜将不会参加。

  由于罢韩法定提案领衔人陈冠荣先前曾表示,罢韩团体希望电视罢免说明会能多办几场,最好是3场,藉此说清楚罢韩理由,让市民了解;但对于韩国瑜幕僚称,韩国瑜将不参加罢免说明会,陈冠荣则暂不回应。

  依照公职人员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实施办法第86条相关规定指出,公办电视说明会至少应举办1场,但经领衔人及被罢免人双方同意下不办理者,应予免办。至于被罢免当事人拟不参加公办电视说明会,和罢韩团体不同调,最后办与不办,依据选罢法规定应交选务单位讨论。

  “中选会”表示,答辩期限为4月30日,若收到答辩书会依法处理,并将于5月5日进行相关公告;而公职选罢法第85条另规定,倘被罢免人未于规定期间内提出答辩书者,不予公告,答辩书内容超过规定字数,也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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