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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对蔡英文“逼宫” 对北京“火力侦察”

  中评社香港4月28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眼看到“五二零”即将到来,但蔡英文并没有就职位安排问题与“老独派”势力接触,可能分不到“饼仔”,因而再次下手。但今次不是像去年元旦那样直接向蔡英文“逼宫”,而是采取了迂回策略,以可能会令蔡英文难堪及进退失据的“公投制宪议题,迫逼蔡英文表态。

  昨日,由“老独派”大老辜宽敏成立的“台湾制宪基金会”,正式宣布推出“制宪工程”。“台湾制宪基金会”执行长林宜正说,“台湾制宪基金会”提出两项公投议题,分别是“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启动‘宪法’改造工程”、“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林宜正说,这两项“公投”提案已各有三千多人提案,达到第一步骤的“提案门槛”,本月三十日将送“中选会”;“中选会”若完成审核,就进入“连署阶段”;第二步骤的连署“门槛”需要二十八万九千六百六十七人;第三步骤则是明年的八月二十八日“公投”时,至少需要五百万人投同意票,而且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

  由于二零一九年对《公民投票法》进行修正后,确定“公投”与大选“脱钩”,并明定公投日为八月第四个星期六,而且自二零二一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因此,“公投法”修正后的第一个“公投日”,将在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举行。

  林宜正声称,如果“公投”过关,就意味有五百万以上的人民支持台湾制定“新宪法”,可以做为第二阶段的重要社会基础与政治正当性。而第二阶段则是要政府接手“台湾新“宪法”的制定工程。这需要历经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召开国是会议”,广邀台湾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共商台湾“新宪法”的共同原则与制定程序;第二步骤是“召开制宪会议”,由人民选举“制宪会议代表”,研拟“台湾新宪法”条文草案,第三个步骤是举办“公民投票”,通过“台湾新宪法”。

  包括辜宽敏在内的四名“老独派”人士去年元旦发表公开信,要求蔡英文放弃争取连任“总统”,让赖清德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虽然未能达到“逼宫”之目的,但却意外地被蔡英文使用谋略,在进行反击中借力使力地扯高自己的民调,从谷底拉起,最后综合各种因素而达成连任。虽然这并非是“老独派”最理想的结果,但毕竟至低限度没有让台湾地区的政权落回到当时势头正高度国民党的手中。而且,在纵横捭阖之下,“老独派”支持的赖清德,也成为民进党的“副总统”候选人而且当选,获得四年后“总统”参选人“第一顺位”的优势。而放眼未来,国民党不争气,柯文哲“未够班”,因而可能还是民进党“连庄”,倘赖清德能够在民进党“总统”初选中出线,也就只是延后四年实现“老独派”的初始愿景而已。
  因此,“老独派”在这几个月来,没有重大动作。尤其是在“总统”大选之前,“老独派”共同拱推的吕秀莲,争取不到足够的连署书,虽然吕秀莲声称是蔡政府作祟破坏,倒不如说是吕秀莲自己的组织能力不足,因而连“总统”选票上都没有吕秀莲的名字。而在一月十一日的“立委”选举中,“老独派”支持的“一边一国行动党”,无论是“区域立委”还是“不分区立委”,都全军尽墨。这充分证明在台湾社会中,虽然“老独派”还具有一定的声势,但在“老独派”随着时序的向前推进而逐渐凋零,而新一代“天然独”年轻人,却已经逐渐抛弃“独立建国”的“老台独”思维,转而接受类似民进党《台湾前途决议文》的论述,以“中华民国是台湾”的定位,“中华民国台湾”的旗号,用“中华民国”的外衣来掩饰“台独”,认为无需进行“独立建国”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正常国家决议文》之目标,将“中华民国”引导向“正常国家”发展,参与国际组织活动,与更多的国家“建交”,并按照“两国论”和“一边一国”的逻辑,不排除接受“双重承认”。这样,追求建立所谓“台湾共和国”的“老台独”,就将会逐渐边缘化,并被以“天然独”为标志的“新台独”所取代。

  但“老台独”并不甘心。蔡英文虽然在“五二零讲话”中,可能倾向于与“选举激情”切割,回到四年前的既不承认“九二共识”,也实行“不刺激,不挑衅,零意外”的状态,但也将不会得罪“老台独”,而且还可能会尽量“照顾”他们的情感。但在目前阶段,可能是“新台独”共识的“维持现状”,“遵守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却不符合“老台独”的心意。而且,蔡英文对“老台独”的礼遇及安排,也将只会是停留于礼节上和讲话中,不会给予提供实质性的职位。其实,“老独派”之所以是“老独派”,就是因为当年曾经受到日本殖民主义教育的荼毒。以时序计算,“老独派”都已经是八老九十,辜宽敏本人就已经九十三,已经不可能出任公职了,只能是被委以“总统府资政”之类的荣誉性职位。

  也就是这个“年龄”问题,已经在过去几年,有史明等著名“老独派”因老迈而陆续去世。但辜宽敏却心犹不甘,担心再拖延下去,“独立建国”的“理想”难以实现。而且,在第七次“修宪”后,实现“台独”建国”必须先行“修宪”,而且“修宪”的难度提高,不再是由“国民大会”通过,而是由“立法院”提案,交付“公投”复决。这两道“门槛”都很高,不像“修宪”权”在“国民大会”时那么相对较为容易。
  而且,在二零一八年“九合一”选举,“公投绑大选”的结果极为不利民进党后,修订“公投法”,规定将“公投”与选举脱钩,因而单一“公投”的投票率可能会不高。但由于最近的一次“公投”是二零二一年八月,再下一次则是二零二三年八月,九十三岁的辜宽敏已经等不及了。因而及急不及待地推出“制宪公投”。

  其实,这还是属于“技术”上的因素。其实质动机,除了“独立建国”的死心不息之外,就如前面所言,是再次向蔡英文“逼宫”,迫使蔡英文释出若干职位,即使“老“台独”年迈,也还有他们的子裔及在其创办的基金会、智库中工作的人士等。

  还有一个动机,可能是要向北京进行“火力侦察”,试探北京的“忍耐”程度和“底线”情况,尤其是《反分裂国家法》,是否如外传的“备而不用”。

  其实如果说,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时,北京还是“投鼠忌器”的话,现在已经是无所顾忌了。在特朗普导致中美关系已经坏到不能再坏的情况下,北京反而可以抛开包袱。实际上,近日在香港事务上一系列强硬的作为,就是折射了这种战略转变。如果“中选会”接纳“台湾制宪基金会”的两道“公投题”,并允许其进入征求连署书的第二阶段,甚至还付诸“公投”,就是启动《反分裂国家法》,以“非和平手段”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时候了。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启动《反分裂法》的程序并不复杂,只需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认定台湾事态符合《反分裂法》第八条所列举的“台独”事实,就可直接决定及组织实施“惩独”战争,只是必须“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而已,并非如“戒严”那样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方便得多了。在这里,真的要向辜老先生说一句:“勿谓言之不预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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