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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与陈致中口水战 扁护子心切加入战局


护儿心切的陈水扁在脸书发文,向邱太三呛声。(照片:台湾勇哥粉丝团脸书)

  中评社台北5月17日电/“法务部长”邱太三15日上广播节目接受采访时,曾对陈水扁儿子陈致中2月12日批邱之事呛陈致中跟他没得比,陈水扁今天在“新勇哥物语”中向邱太三开炮,强调民主多元社会,连“总统”都可以骂了,说“部长”还要有什么资格?

  陈水扁文中还提及2016年4月,当时“行政院长”是谁都还没有公布,邱太三自己先对媒体透露要接“法务部长”,纵使“总统”要邱做“部长”,也要等新“阁揆”产生、由“新揆”决定人事派令才是严守政治伦理。

  陈水扁指出邱太三说未干预他保外就医事项,事实上邱自己在当天广播节目中说溜嘴提及扁展延评估时应检具第二间医学中心的意见,邱确有给矫正署、中监意见。

  陈水扁认为,矫正署、中监的人,以他们的资历怎么敢跟“部长”比,“部长”的意见当然非接受不可,“如果这不是干预,什么才是干预?”

  [新勇哥物语]-108全文如下:

  谁都有资格批评勇三

  勇弟:勇三3/15上广播节目,对陈致中2/12就邱“部长”在同日受访时谈特赦议题,曾说他“不懂法律,没有政治伦理,还要对“总统”下指导棋”,竟然回酸“以他的资历跟我比,他可以比吗?”致中“最没有资格说我”,勇哥,你觉得勇三的谈话有没有什么问题?

  勇哥:没有人要跟勇三比,致中不能、不会也没有必要跟勇三比。但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政府,也可以对“部长”说三道四。民主多元社会,连“总统”都可以骂了,说“部长”还要有什么资格吗?

  勇弟:致中会说勇三“不懂法律”,是因为特赦是“宪法”赋予“总统”的政治特权。像美国对未确定案件也可以特赦,如果“我国”“赦免法”只规范有罪判决确定者才能适用,“举重以明轻”,未确定是否有罪的案件,岂非更可以?如果死用法条硬说不可以,“法务部”是否应提修法建议?

  勇哥:勇弟所言甚是!至于致中说勇三“没有政治伦理”,是指他“还要对“总统”下指导棋”。既然特赦是政治性考量,自己没有置喙余地,为什么“总统”写特赦书还要部长教吗?骗人家没做过“总统”、部长吗?为什么2000.12.10陈水扁特赦21人,不用部长陈定南告诉“总统”如何写特赦书?

  勇弟:其实勇三在2016年4月自己先对媒体宣布要接“法务部长”,当时还没有院长内定人,纵使“总统”要你做“部长”,也要等新“阁揆”产生,由“新揆”决定人事派令,才是严守政治伦理!

  勇哥:勇三5/15广播谈话自己说溜嘴,先说他未干预陈水扁的保外就医事项,又承认陈水扁展延评估时应检具第二间医学中心的意见,他确有给予意见。矫正署、中监的人,以他们的资历怎么敢跟“部长”比,“部长”的意见当然非接受不可。如果这不是干预,什么才是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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