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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放弃对大陆法理主权向冲突迈进

  中评社香港5月10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是非集”专栏说,民进党籍“立委”蔡易余、庄胜雄和陈亭妃等人日前提案,要将“宪法”增修条文前言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国家统一前”的文字删除,藉以明确表示“追求国家统一”并非是台湾的唯一目标,而且也要在法理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统治中国大陆的主权。显然,这个政治举动即是走向“分裂国家”的具体作为。

  对中共来说,无论“法理“台独”或“两个中国”都是“分裂国家”的行为。所谓“法理“台独”是指,制定新“宪法”而改易“中华民国”“国号”为“台湾共和国”或“台湾民国”等,并将中国大陆视为与此新国家无关。而“两个中国”则是指,尽管仍保存了“中华民国”此一“国号”,但在法理上不再将中国大陆视为“中华民国”的“主权”范围。

  从上述来看,蔡易余等人的提案应属“两个中国”,但为何他们不图“一步到位”,连仅属名称的“国号”也在提案中修改掉呢?或许有人认为,更改“国号”属于“制宪”而非“修宪”,目前“宪法”只订有“修宪”的程序。然而,即使变更“中华民国”法理上的主权范围系以“修宪”程序来完成,但此情形实质上已属于“制宪”而非“修宪”。

  可以推知的是,蔡易余等人的提案还刻意保留“中华民国”的“国号",以为这就不属于“法理台独”,而仍想用“中华民国”的外壳来混淆国际视听,以及认为中共找不到“以武制台”的藉口。换言之,他们认为“中华民国”"国号"在现阶段仍具有掩护“台独”的作用。
  专栏说,依据中国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之规定,中共军方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构成要件,乃为“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因此,就算“中华民国”保留了这个“国号”,但若排除对中国大陆拥有法理主权,仍将被中共视为分裂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共其实“默认”“中华民国”的存在,也希望“中华民国”挡得住“台独”分裂势力,而中国大陆外交部长王毅更曾在美国表示过,希望蔡英文遵守“他们自己的宪法”。换言之,中共当前的对台政策是“反台独”,并不是统一台湾而完成国家“完全”的统一,因而“中华民国”不放弃对中国大陆具有法理上的主权,也就不涉及国家分裂的问题。

  提案“修宪”和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举,虽触及了中共画下“分裂国家”的红线,但民进党很可能仅止于向独派势力“表个态”而已,未必会倾全党之力推动下去。因此,中共虽然应会对此渐进式“台独”的动作,将有所一贯的警告性回应,但两岸关系也因此举而愈将走向冲突边缘,则是不难预料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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