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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国安风险在港上升 需中央行使权力

林郑月娥昨日上午会见传媒。(中评社 沈而忱摄)

林郑月娥昨日上午会见传媒。(中评社 沈而忱摄)

  中评社香港6月3日电(记者 沈而忱)涉港国安立法引起社会热议。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日(2日)上午针对失实言论和无理指控重申,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在香港不断上升,而香港的法律明显不足,需要中央行使它的宪法权力,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外国政客的攻击以及制裁是“双重标准”。

  林郑月娥表示,留意到过去几天,某些外国政客发表了不少失实言论,甚至是一些无理指控,特区政府已经多次发出新闻公报驳斥;司长、局长亦不停接受传媒访问及写网志以正视听。她在此有三点重申:

  第一,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亦是治权基础,对于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的法律明显非常不足,这是一个事实。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法》照理适用在国家的每一个部分、每一个角落,但因为顾及“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所以国家在制定《基本法》时,透过《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授权给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以维护国家安全。香港碍于种种原因,到今日仍未能够落实;加上《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长期在香港被妖魔化和污名化,在一段可见期间,香港很难可以单纯对《基本法》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林郑强调,这并不是部分人士所称的“绕过立法会”。
   
  第三,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在香港不断上升。对于这种现象,中央政府非常关心香港特区的每位市民,不可能视而不见、漠不关心。香港继续这样下去,不但影响本地七百多万人,亦会让香港成为全国安全的一个缺口或风险位,从而影响十四亿人民。今次由全国人大来做这件工作,是中央行使它的宪法权力,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林郑月娥引述邓小平的话说,“总有一些事情没有中央出头难以解决”,表示现在正在面对这些事情。

  对于部分外国政府声称要采取某些行动,林郑月娥用“双重标准”来形容,对于自己国家的安全非常重视;对于中国的安全则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例如美国近日爆发的骚乱,当地政府处理手法非常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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