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南海主权与秩序 应搁置分歧共同发展
中评社北京7月12日电(实习记者 林启瑞)7月10日,由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与中国南海研究院联合举办的“2025年‘南海:历史与现实’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吴士存,中国历史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国强出席本次研讨会并在开幕式以及主旨演讲环节致辞。来自中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德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名专家学者和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人士围绕“二战后国际秩序与南海诸岛主权”“政治和法律视角下的南海历史”“南海仲裁案裁决再评判”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香港律政司前司长、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联席主席、清华大学兼职教授郑若骅表示,2016年的南海仲裁庭在其成员选择上并没有基于各方的预先同意,而且仲裁庭缺乏对南海问题的管辖权,其显示了有关国家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蔑视,在所谓“裁决”出炉9周年的前夕,讨论南海的历史和现实有其重大意义。
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教授弗拉基米尔·托尔斯泰赫表示,在历史维度上,殖民时期列强对南海群岛的管辖并不能形成该国及其继承国对南海的事实权力。这一时期列强间所签订的条约如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并不产生这些国家对南海的主权。据他研究,国家对地域的权力可以由国内行动而非立法或宣誓形成。实际上,中国渔民在南海的活动在很早就确立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
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周健表示,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建立在充分的历史依据和坚实的国际法理基础上。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并持续开发利用南沙群岛,中国政府也长期对南沙群岛实施了有效管辖。在国际法层面,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符合“发现”、“先占”、“有效控制”等领土取得的国际法原则。中国人民自古在南海诸岛生产生活,根据现有资料表明,20世纪20年代前只有中国人民在此地活动。直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已经确立,并未遭到任何阻拦,法国和日本曾试图非法侵占南沙群岛,但是侵略行为不产生权利,日本和法国从没有取得过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也就谈不到它们对南海主权的放弃问题。二战后,南沙群岛中国法律地位已经恢复巩固,这个情况下已经完成了对南沙群岛主权的恢复行使。此外,越南在20世纪50-60年代就曾多次承认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其表态具有国际法效力。中国的立场基于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原则,任何外部挑战均无法改变南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