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大咖讲书:田飞龙论香港之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担任主讲嘉宾(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8月17日电(中评社报道组)7月27日下午,由中评智库基金会和中国评论通讯社共同主办的“中评大咖讲书”第三期学习活动在北京记者站举行,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受邀担任主讲嘉宾。活动期间,田飞龙围绕其最近的两本著作来谈香港的政治秩序问题,讲书主体是“香港之变:从修例风波到香港新秩序”,就“一国两制下半场”、香港新秩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田飞龙认为香港已经决定性地转入了“一国两制”的下半场,这意味着一国从原来的那样一种高度节制以及模糊的存在走向了一个现实而有力的存在。他认为当前香港的“去殖民化”及再出发必须要和国家共进退,必须要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之后才有每一个人的自由权利,才有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两者是不能割裂开的。回归以来在香港实际上是自由太多,秩序太少,其代价就是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尤其是国家安全长期透支,当前应当关注如何在秩序和自由两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田飞龙认为香港社会是一个现代化世界的浓缩,在香港社会还能看到非常深的殖民的印痕,无论是风土文物、公共道路、典章制度,或是精英层的对英语文化和英国制度的深深的留恋,都带有浓厚的英国风格,殖民遗产的部分里面也带有一种对东方文化的歧视,一种东方主义意识形态的残余。这导致香港社会始终带有一种国家的飘渺感,香港社会的国家存在的缺失是一个重大的价值缺陷和治理缺陷。针对这一问题田飞龙提出了几点应对方法,并且他列举出了修例风波所带来的的八点显着影响。

  田飞龙在讲座上系统地介绍了他的两本新书——《抗命歧途》和《香港新秩序》,他表示香港新秩序绝对不仅仅是国安和民主两个大面上的,还有教育改革、司法改革与香港普通法回归经验常识等十点细致的课题需要深刻地研究配套,使得爱国者治港的社会政治基础能够得到真正的优化和巩固。

  以下为田飞龙主讲内容全文:

  “一国两制”五十年的不变,是一场伟大的观念实验和制度尝试。在香港通过这三年的变化,该路线决定性地转入了下半场。“一国两制”的下半场是我个人独创的概念,意味着一国从原来的一种高度节制以及模糊的存在走向了一个现实而有力的存在。香港平台上“一国两制”原来依赖的那种相对和缓的国际政治条件开始变得恶化,并且急需国家来重构和保护,所以“一国两制”不得不重新洗牌。洗牌的力量其实不完全来自于国家,国家其实更多的是被动的应对以及负责任地采取法律行动,其推动力或破局能量主要是来自于香港本土势力和外部势力。这些是我们的香港国安法所针对的两种势力,这两种势力实际上要把香港变成遏制中国的一张牌,使香港成为颜色革命的前进基地,从而为中美整体关系上的变化增加有利于西方的砝码。当然,这样一些变化是违背“一国两制”当中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所以国家从自身的利益以及香港的最佳利益出发,采取了一系列自上而下的垂直立法以及整个制度体系的重塑,并且完整地阐释了“一国两制”的系统法理,进行了拨乱反正的一系列的制度性动作,中央称之为“组合拳”。这个组合拳尚未结束,但它最关键的两拳——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已经展现出来。今天我的分享就聚焦于从2019年到2021年,香港“一国两制”下半场新秩序的来龙去脉,它是怎么发生以及怎样展开的?作为香港社会的每一份子,怎么样适应香港之变?怎么样适应新秩序的降临?怎么样把握自身的新命运?

中评社副社长李为民为田飞龙颁发了“中评大咖讲书纪念牌”(中评社 徐梦溪摄)

  我们都知道在《中英联合声明》还有香港《基本法》当中都有明确的条款提到“一国两制”50年不变,具体而言也就是香港资本主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但是谁都知道不变的承诺是一方维持不住的,实际上在基本法的框架之下,一些在香港主要的持份者其实都在谋求有利于自己的变化。比如说,香港的反对派从97回归的时候就坚定不移地追求一项政治议程,严格来讲就是邓小平所反对的“完全自治”,他们试图通过双普选议程的落实,使得他们的政治力量和政治话语能够完全控制香港,使得香港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油水分离的状态,也使得香港能够牢牢地和西方共进退。这个是香港隐藏在“民主回归论”背后默默发力、不断追求的一个结果,是香港民主运动的心智原型和底层逻辑。

  当他们发现在基本法的框架内难以有效地实现这样一种完全自治的图谋时,他们马上就开始变脸了。从占中运动开始,他们跳出法律的框架,寻求在法律之外的本土力量的动员和外部势力的干预,来强行改变香港管治权的格局以及香港的宪制秩序。这就是从占中运动以来,香港政治动乱之根源。香港的本土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主动追求改变和破坏“一国两制”50年不变的框架,却要求中央继续”躺平”,束手束脚,放任香港“变色”,这在政治上是极端荒谬的。这就像在牌桌上博弈一样,当有人要改变游戏规则的时候,那么作为庄家的一方,作为维持根本秩序的一方,中央的权威势必要出场。所以,这些年来中央在治港方面的法理与制度的变化,实际上一直是一种危机应对的模式,就是在对方主动引起的变化格局当中,从对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共同负责的角度出发,来提出法律和政治行动的框架,有根有据,师出有名,正大光明。

  我觉得,占中运动实际上是一个预演,一个尝试,是反对派第一次试图在以法治为核心价值的香港社会引入一种法外激进变革的行动路线。它破坏了香港人守法的伦理,这实际上是始作俑者,或者说是打开了香港变乱的潘多拉魔盒。从此,香港的年轻人就不再以守法为荣,而以违法为荣,在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的基础上,通过大规模的群体性抗争以及恐怖暴力的使用煽动族群对立和对特区政府和国家的仇恨来追求一个选举的终极夺权,完成港版颜色革命的飞身一跃。这个就汇集到了我们今天讲的第一个主题——修例风波上面。修例风波应该说是从《中英联合声明》签订开始,香港社会层层累积的反对派的力量,以及他们的社会运动路线激进化的总爆发,也是外部干预势力在香港内外潜伏、渗透、控制的力量的总爆发,应该说是相当于“一国两制”一种内部的制度的“癌变”。

  所以,“一国两制”下半场的开幕礼非常有意思,它来自于本土极端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在香港所推动的这一场制度的癌变,而国家只能用重手猛药去治疗,从国家安全法切入。我们常说,大乱之后有大治,修例风波带来香港新秩序。我这里没有把它像惯常的香港学者习惯使用的那样,称为香港新宪制秩序。因为我认为,这一场变革远远不仅仅限定于宪制秩序,那只是一个顶层的框架秩序,而这一场因应香港制度癌变的新秩序的构造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香港爱国者治港社会政治基础的系统性的重构、土壤性的改良,它绝对不只是制度面或者说框架性的宪制秩序的改变,所以我把它称之为“香港新秩序”,而不只是香港新宪制秩序。

  应该说,我本人对香港问题的研究以及对“一国两制”的研究是独具特色的,因为这其实与我的专业背景还有对香港问题性质的判断有关。我认为,香港问题实际上不是一个简单的学科化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治理问题。香港问题是中国与西方体系之间进行长时段世界体系权力斗争的问题。它表象上是一个制度问题,但实际上深层次来看,是一个文明冲突的问题和世界体系斗争的问题。因此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美国对香港投入了那么大的立法资源和干预的力量?为什么美国坚决不能接受由中国的国家立法权对“一国两制”制度本身进行重构?为什么香港的民主和生活方式只能按照西方划定的单一路线去行进?这背后其实是隐含着一种中国和整个西方体系之间的文明冲突和制度的竞争,其结果具有世界历史的指标性的意义。很多人心智局限,高度不够,面对历史大变局或幽怨如小妇人,或激越如黑暴愤青,或跑路如丧家之犬,或单纯怀念“美好旧时代”(Good Old Days)而于现状毫无理解和适应能力。香港转型之难,新秩序软着陆之难,由此可见。

中评社编委兼国际部主任郭至君主持本次活动(中评社 徐梦溪摄)

  也就是说,在西方体系经由殖民遗产留下的装备最精良的一个典型化的西方化社会的香港,经由社会主义中国的改造和引导,有可能在“一国两制”的新时代走上一条更优发展的道路。那么它隐含的含义就是社会主义,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改造和优化资本主义。这样一场伟大的世界历史的制度实验,一旦在香港成功了,对美国的软实力和它的霸权体系就是一个釜底抽薪式的打击。而香港“一国两制”下半场的核心使命,就是用社会主义中国去改造资本主义香港,使之能够克服原有资本主义体系的一些结构性痼疾和矛盾,使香港人民更加幸福,法治更加权威,民主更加有序,并且能够从容自信地融入民族复兴大局,与祖国一起去开拓21世纪新全球化的星辰大海。所以,香港牌上的新冷战式拉锯和博弈不会简单停止,原因是它在本质意义上构成了中国和西方文明冲突与制度竞争的一个长期战场,只不过这样一种长期战场的斗争意味被“一国两制”里的那种中央权力高度节制,甚至“井水不犯河水”的那种带有一定误导性和掩盖性的政策话语给遮蔽及延后了。“一国两制”的初期由于多种条件局限,不能代表“一国两制”的全貌和生动的历史丰富性。可是随着中美关系的结构性变化,尤其是新冷战无法避免的实质性降临,既往那样一种模糊的掩盖面纱越来越被打破,温情难以为继,我们不得不面对香港平台上多层次斗争带来的残酷性,以及下半场治理的复杂性。我们赋予了“一国两制”以制度生命力,我们利害攸关,我们必须负责到底。这些就是香港巨变的真相和本质。风起于青萍之末,风起于香港内外,风本就潜藏于“一国两制”的深处与缝隙,所以面对现实,勇于斗争,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正道,“一国两制”才能处变不惊,在波澜壮阔的内外斗争中行稳致远。

  我是宪法学专业毕业,我对美国宪法有专门的研究,所以在香港问题上确实是也算英雄有用武之地。“一国两制”范畴的宪法学研究绝对不只是去追踪香港的普通法怎么样演绎基本法,或者说去研读几个香港终审法院的判例那么简单,我认为宪法学它本身要从三个要点去理解,这样的话才是一个完整的宪法学的理论视野。第一就是宪法学整体上的一个问题意识,或者说理性的基础,它是对一个民族苦难生活的批判性总结,是有关政治体整体存在类型与方式的共识决断。这种批判性总结的话,我觉得在我们内地的100多年的反帝反封建的历史当中是非常清晰的,而在香港由于它本身制度具有一种殖民性,所以不是太明显,现在香港社会实际上正在开展或者补课式地开展一场被延误了几十年的“去殖民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以爱国者治港总原则展开的,所以香港社会也在补课式地补上这样一种与宪法学的根本意愿有关的对苦难生活的一个批判性总结。香港社会要意识到必须要和国家共进退,必须要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然后才有每一个人的自由权利,才有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如果将二者之间对立割裂起来,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的,没有国家意识,没有底线的政治忠诚,而简单地和西方之间保持共进退的话,其实香港就没有宪法学,它的法治就仍然是一个殖民式的法治。这样一种对民族苦难生活的批判性总结在香港的展开,或者说香港借助爱国者治港展开的爱国主义的再教育,实际上是奠定“一国两制”宪制秩序的历史意识和理性意识的基本前提。没有这样一种前提的储备和共识化,香港的法治就始终是风雨飘摇,或者说是寄生于殖民体系的。

  那么宪法学的第二个面向或者要点,它是一个自由和秩序的组合技艺。去过香港的人都会明白,香港的空气当中充满了自由的因素和成分。香港虽说法治是一个核心价值,可是香港的法治对自由是充分保障,甚至是放任的,而在秩序和安全方面则存有漏洞。我们看到香港的法院常常去纵容和放纵示威者的抗争,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法治的一个规范基本面。所以在香港实际上是自由太多,秩序太少,这种状况有利于一个社会充分表现它的多元化和创造性,也有利于香港吸引世界不同的人群来定居和创业,所以人们都非常习惯选择去香港生活,觉得在那个地方非常自由,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观点表达也非常多元,而且和世界之间的联通是无障碍的,或者说基本上没什么限制。可是香港所享有的自由,它的代价是什么呢?其代价就是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尤其是国家安全长期透支,国家一直用自己安全的利益在补贴香港平台上过分的自由。当然补贴有一个限度,香港这样一种过分的自由,不至于颠覆“一国两制”的基本盘。可是如果这个平台和秩序被颠覆了,那么安全和自由都会不存在。所以宪法学考虑的是自由和秩序的组合技艺,当秩序被过分的牺牲,自由已经演变成一种颠覆性的恐怖行为,这个时候理性上必然要呼吁秩序的回归。我们看到针对修例风波带来的秩序困难,黑暴行动,国家正是从这样一种法治的基本原理出发,从国家安全和选举安全切入,以国家的垂直立法来推动香港秩序的理性回归,使得香港这个平台上自由和秩序重新达成一个各方可接受的、可持续的平衡。

大咖讲书活动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第三,宪法学关注的就是一个规范与决断的辩证统一。香港是一个普通法的社会,所以它习惯于依据法官和判例的治理,寻求一个规范上的确定性,寻求一种对法律的形式主义的解释。而对于这样一套规范背后的立法者、主权者的决断意志,对于整个共同体或者这个社会所面临的政治处境的危机,实际上是非常不敏感的。我们常常看到在修例风波当中,当大街上已经洪水滔天,港铁和机场已经被砸得稀巴烂,有不同意见的人群已经被黑暴分子到处追杀、打杀的时候,香港的法官似乎与这一切是隔绝的,他们是在真空当中,或者说他们似乎是坐在伦敦高堂来裁判一个远程殖民地发生的暴乱案件。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所身处的社会的持续性痛苦以及他们宣誓要维护的基本法秩序的风雨飘摇,所以这样一种形式主义的规范的法治思维有其局限性,当面临到秩序危机的时候,没有有能力去应对。这个时候其实需要有一个立法者或者主权者的决断的引入。我们发现,其实香港自治法律里面本来有一种模拟性的或者替代性的决断机制,一种委任的紧急权力,就是香港特首的自治紧急权,香港特首可以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来制定相应的处置暴乱的行政规例。比如现任特首依法制定了一个《禁止蒙面规例》,可是这个禁蒙面法马上被高院法官宣布是违宪的,基本上是无效的,这就非常有趣,也很荒谬了。法官不管外面洪水滔天,非常斯文地放纵着黑暴,而特区政府的首长运用紧急权力负责任地制定立法去止暴制乱又被法官推翻。香港社会的法治逻辑已经荒唐到没办法自洽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只能是中央出手。那么中央出手是一个严格的主权者的决断,它展现的是“一国两制”当中真正的决断权是在中央。而实际上如果我们严肃地从宪法和基本法所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来看的话,宪法上的第31条和第62条规定的,就是中央直接进行“一国两制”立法的制度创制权。我们看到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当中的国家垂直立法,都是中央直接运用“一国两制”制度创制权的表现,这显示了中央主权者决断的政治身份和法律正当性。

  我本人从2014年在香港大学访学研究“占中运动”开始,这六七年时间也经历了一个政治思想甚至立场上的一个非常大的转型,这个转型也引起了一些争议,甚至个人也付出了一些代价。但这个转型是伴随“一国两制”和民族复兴的一个正当合理的内在转型,从启蒙自由主义向有限国家主义的理性转型。从改革开放以来,甚至中国从五四运动以来,知识界的主流实际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去推崇自由主义,把这种从西方舶来的自由主义当作是一个最终救国救民的真理。尤其是经过苏东剧变,福山提出“历史终结论”之后,自由主义的系统知识和制度方案更加成为一种唯一政治正确的方案,甚至成立某种现代政治宗教。似乎任何事物和自由主义挂钩就是不证自明的。可是这一点实际上在发展中国家,在中国的现代化转型当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架构当中,并不是不证自明的,而恰恰有时候会成为一种反对性的、冲突性的力量。因此实际上作为一个研究宪法学、实事求是并且理性地去推动国家现代转型的青年学者而言,我具有一定的、有节制的国家主义原则和立场是完全正当并切合时代精神的。这样一种自我理解和坚守的稳健学术路线才能够把中国的自由主义尤其是负面性进行适当的约束,使之有机结合进中国文明与社会主义体制之中,形成一种比较中道、比较稳健的政治立场和理论立场。

  非常可惜的是中国很多学者并没有完成这样一个理性转型,还在自由主义的简单启蒙话语当中打转,还在由自由主义所树立的与国家尤其是与党的领导之间进行严格政治对立的斗争中打转,在“历史终结论”的宿命论中走不出来。即便中美关系已经演变至新冷战的边缘,这些自由派仍然没办法从理想上、知识上自我解脱,从而严格而言已落后于时代和时代精神,其中部分人反覆呈现“遗老”之态,令人唏嘘不已。我作为青年学者,借助对香港问题的研究,对一国两制的研究,发现并抓住了一个思想突围的机缘。在香港访学的经历当中,我对香港社会产生了非常深的贴地印象。在2014~2015年,我受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的邀请和资助,访学了一年。这一年也是我和香港缘分的开始。对香港社会的印象有以下一些面向值得分享。在座的各位无论是北京总部还是香港总部的同仁们,一定都对香港社会和内地之间有各自的体验和比较。“一国两制”所划分开的两个社会,确实是有非常大的不同。从我对香港社会的体验和理解来看,我认为香港社会是一个现代化世界的浓缩和样本。香港虽小,就像麻雀虽小,其实五脏俱全。在香港社会你几乎可以看到,由世界顶级的殖民帝国也就是大英帝国所留下的现代化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这些你在香港都能够找到。所以它仿佛是把大英帝国主要的遗产像博物馆一样保存下来了,通过“一国两制”的方式,还是一个活的博物馆。所以香港社会的生活以及在香港的斗争,其实就带有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进行斗争的一个代表性,只不过是合作型的“文斗”,是相互学习与长期和平竞争,但2019年修例风波出现了“武斗”,出现了类似“黄卫兵”的极端本土派以及纳粹式的恐怖主义,就严重超出了“一国两制”的制度极限而具有底线洞穿的极端危险性。

  西方社会从来也都是这么看的。所以香港社会到底是向左向右,向东向西,实际上牵动很多人的心灵的。某种意义上,香港“无问西东”的时代已经终结,香港必须有历史关头明确的政治身份选择和体系归属,才能稳健立足及长远发展。比如说对末代港督彭定康来讲,香港社会向什么方向演变,在他内心当中是影响极大的,他完全不是在乎香港人的生死祸福,他在乎的是大英帝国的尊严,大英帝国夕阳下的尊严长影。某种意义上,彭定康永远活在了1997年之前。

中评社香港总部参与学习的部分人员大合影(中评社 梁帆摄)

  我们在香港社会还能看到非常深的殖民的印痕。且不说它风土文物、公共道路、典章制度,还有精英层的对英语文化和英国制度的深深的留恋乃至痴迷,即便是在教育层面和影视文化层面也深有痕迹,并且外国人在香港还是一个相当大比例的构成,所以殖民的痕迹是很深刻的。殖民的深痕里面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有些部分实际上体现的是英国现代化和全球化里面代表人类进行进一步文明探索的一个合理的成果部分,这个也是我们要向西方学习的部分,这一点毫不讳言需要保留。但殖民的成分里面也有一种对东方文化的歧视,一种深深的东方主义的意识形态,还有一种冷战的思维在其中,这些是糟粕,需要斗争和去除,“去殖民化”就是去除这些易于“致癌”的恶性要素。

  在香港社会我们还能感觉到一种市民的优越感,所谓高等华人的感受。这个感受虽然越来越缺少实证的支撑,但由于它来自于一种历史过程,所以还能够有虚幻的存在,并且在一些人文知识分子有意的蛊惑引导之下,会造成一种与内地之间的民意对立。这在很多事件当中爆发出来了。

  在香港社会,我们确实能感受到一种自由多元的生活方式。因为它的普通法,且它的公民社会所支持的也是这样一种生活。在香港社会能感受到这种秩序和条理,非常精细。比如说港铁的建造和运行,社会的管理,决策的咨询,有时候虽然效率低一点,但是它非常合规范,能够对各方的利益有所回应。

  关于香港社会,前面讲的多数都还是偏于一个素描的方面,或者说是一个表面印象。后面两点实际上是作为一个法律研究者,我看到了隐忧,一个就是国家的飘渺感。在香港社会你感觉国家似乎是不存在的,除了驻港部队军营,还有外交部特派员公署以及香港中联办这些标志性的中央驻港机构之外,平时在香港社会大街小巷穿行,你很难感觉到国家的具体的存在,所以国家飘渺在日常生活当中是一个现实。这种长期的飘渺固然成就了香港社会的那种自由多元的生活方式,可是一旦遇到国家利益受损,或者说与西方有冲突,香港社会的国家存在的缺失就是一个重大缺陷。

  还有香港本身引以为傲的法治,根基处是有隐忧的。且不说从戴耀廷煽动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开始,香港社会的守法伦理就开始崩解,而且如果你注意去看香港普通法的演变细节的话,也会产生不安。我最近已经翻译完成了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大法官烈显伦先生的一本书,叫《香港司法的未来》,今年秋季会在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他在书中就讲到了香港的普通法已经偏离了普通法的简明和清健的原则,香港的普通法已经不再关注纠纷的具体解决和对救济方式的精准的提供,以及对所在的宪制秩序的肯定和维护。香港的普通法变成了一个律师和法官的政治斗争的游戏,变成了一种在全世界寻找判例,以便让香港的基本法的条文能够离地飘散的那样一种司法游戏。这种司法游戏最终是危害香港法治的,我们在修例风波当中看得非常清楚。整个香港社会由于种种方面的矛盾,包括其经济矛盾向政治领域的扩散,还有社会贫富分化的差距以及普选进程的挫折等等,迅速出现了一个由经济城市向政治城市的转型的一个趋势,就是占中运动中的公民抗命。公民抗命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对守法伦理的底线攻击与颠覆。年轻人被解除了守法伦理,他们可以为了自己认为的抽象正义的目标践踏一切。这其实不仅是民粹主义更是恐怖主义的一个源头了。

  从香港这一年开始以及之后,我开始进行了一些有关香港法律和政治主题的公共写作。我觉得这种公共写作是一个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在香港社会与香港市民以及香港各界尤其知识分子进行对话的一个途径。研究香港问题实际上并不容易,不仅它历史复杂,而且它人口复杂,社会构成复杂,与世界的联系很复杂。并且香港问题还很敏感,每一个事件都会牵动各方的神经,所以在香港问题上要想长期持续深入地进行写作,并且调动自己的知识去进行正确的分析,其实对自己而言是一个很有压力和挑战性的事情。我觉得我坚持下来了,并且形成了一个学术视野和研究风格的独特的格局,法学和政治学交融的格局。研究香港问题仅仅有法学的专业知识是非常不够的,因为香港很多法律问题背后是政治问题,但是又不能够简单地用描述主义的方式去研究,所以它一定是一个对政治问题的正确的理解和描述,把它转化成一种规范的分析,转化成一种法学上的规范的论述,这种能力是要专门训练的。   从2014年到2021年的7年的时光里,我一直在研究“一国两制”,该主题占用了我近一半的学术精力。7年的时光倏忽而过,我自己也从青年人变成了一个接近中年的年纪。从30而立到40不惑,这一段时间我觉得其实是自己对“一国两制”和香港问题认识、理解与系统表达越来越成熟的一个时期。我有上述的一些心得刚好在这里和大家预作分享,这些都是我觉得作为我这两本书导读的一个必要的背景。因为任何一部学术作品一旦进入社会,虽然有独立的生命,但是阅读它还是要对作者本身的生活和知识的背景语境有所了解。这就像我们解释法律规范一样,条文虽然固定在那儿,每个人都可以去读,但是对条文立法制定的过程不了解,也会对法律的要义失之交臂。

  “一国两制”,它首先是一个宪法课题,原因是什么?它是要解决香港和平回归的问题,它要解决香港和平回归之后到底用一套什么样的制度去治理的问题。所以我们看到在1983年4月,中央内部通过了“一国两制”十二方针的时候,每一条其实都具有宪法学和宪法制度的意义,后来是被英国接受写进了《中英联合声明》的第三条。然后再经过5年多的立法,在1990年写进了《香港基本法》。所以“一国两制”首先是一个宪法课题,这就能理解为什么研究香港问题和“一国两制”问题的多数人是宪法学者。第二就是“一国两制”也是个文化课题。我刚才讲过了,“一国两制”内部有非常强烈的被掩盖但终于还是凸显出来的文明冲突的张力。文明冲突这个课题在“一国两制”的下半场会更加显着,也更加激烈。“一国两制”还是一个世界体系的课题,它是一个站起来的新中国,在地缘政治当中不断突围,以及更完整地维护自己主权秩序与发展利益的一个战略性制度过程。香港恰恰是这些维度的一个最重要的实践点。

  “一国两制”还是和平统一与国家现代化的有机结合。本来港澳问题是可以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的,直接进行军事占领,理直气壮地宣布收回被侵占的领土,这个在执行能力上是没有问题的。1949年人民解放军屯兵深圳河边的时候,是有军事实力的,英军是绝对挡不住的。但是毛主席做出决策,“长期打算,充分利用”。他实际上是不仅仅从一个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角度,更是看到了国家现代化的最大利益。所以“一国两制”是一个从共和国第一代领导人就在构思的一个大战略,是包含着民族复兴和走向世界的一个大战略。今天,这个建国时段的现代化大战略还要继续执行下去,这才是“不忘初心”。

  “一国两制”内部有一个不变的国家理性,这个国家理性是理解和测试“一国两制”怎么调整以及走不走得下去的黄金法则。这个是我自己概括出来,规范性表述是国家对地方的高度自治的授权与地方对国家的持续有用性的理性结合。我在香港总会有一些场合遇到香港朋友问我,他说当有一天香港对国家没什么用了,或者说香港人老珠黄了,这个时候国家是否还会继续维持“一国两制”?我说当那天到来的时候,香港人会怎么好意思向国家继续开口要求“一国两制”呢?所以这个是非常清楚的,国家对香港高度自治的授权是有一个理性对价的,这个对价就是香港对国家持续有用。这个是立法当中的功利主义,毋庸讳言。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科学的国家理由才能够说服内地人——比如说我是一个江苏人——坦然、安然地接受香港享有非常高度自治的地位,而不去嫉妒和怨恨,因为这是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理性制度安排。我们还能从这种特殊地位当中理解到国家的良苦用心,理解到对香港社会的一个特殊的安排,是对国家整体发展有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中国之大,其他地方的人民为什么要同意“一国两制”的安排?所以“一国两制”内部这样一种不变的国家理性,其实港澳以及将来的台湾社会要深切理解。所以他们要动态地去求解:怎么样才能对国家的发展做出新的独特的贡献,怎么样利用已有的优势为其他地方的发展带来福音,带来有利的条件,而不是造成政治负担,造成拖累,那样的话其实就背叛了”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这一点必须要说清楚,不能稀里糊涂。

  香港很多反对派,还有外部势力都认为,香港无论怎么乱,中央都不敢去直接介入,他们完全无法理解中央怎么敢下这么大的决心去改造香港制度,因为他们自认为抓住了中央的两个命门:第一,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这对于中国的现代化意义重大,所以中央投鼠忌器,不敢去直接的介入;第二,香港反对派背后有美国的支持,中国一定是怕美国的,只有美国制裁,中国肯定投降。可是他们其实忘记了,中国从1949年立国开始的立国精神里就有一种为了自己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顾一切的决绝和果断。我每每遇到这样一些疑问讨论的机会,都会向外媒记者及香港朋友推荐去看一部今年热播的电视剧,叫《跨过鸭绿江》,据说在《觉醒年代“之后也登录香港电视台了。因为如果看不懂它,你就不知道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伦理和政治意志何在,这一点也是中国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决定性力量。从修例风波开始,在修例风波进行到不可收拾之际,我们会发现修例风波证伪了我们关于“一国两制”、高度自治里面所有的乐观主义的假设:我们假设香港法治是有权威的,可是香港司法在这一场风波里面完全无所作为;我们假定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是规范、高效、廉洁的,并且是有能力处理大多数问题的,可是公务员里面相当一部分人还参加了这一场风波,扮演了反角。香港立法会就更别说了,立法会本身被砸个稀巴烂,中央驻港机构如中联办也遭到暴力攻击,宪法与基本法的权威又在哪里呢?   我们看到驻港部队军营受到了骚扰、中联办正门的国徽被涂污,侧门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再乐观地相信香港的这一套高度自治架构可以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呢?19年修例风波其实也是一次非常好的政治田野实验,它让中央亲眼目睹了香港以往被岁月静好掩盖下的激烈的矛盾冲突,以及外部势力在香港如入无人之境的极端危险状况,以至于中央如果不行动的话,香港很可能就会被倾覆。在修例风波尾声之际,党中央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当中提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的框架,第一条就叫作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抓到了真正的要害。

  中央对修例风波的处理,我觉得非常有政治智慧,使得中央没有重蹈30年前的广场覆辙。第一,牢牢依靠香港的警队和香港已有的法治秩序维持底线秩序。香港警队是值得特别表扬的,他们是香港法律的守护神。似乎只有警队经受住了考验。我不认为在修例风波当中,香港任何其他的权力机构经受住了考验,只有警队做到了始终与法治同行并坚决维护法治。第二就是从国家安全法的角度切入,在香港的日常法治和基本法第18条的紧急状态法制之间加入了一个制度性防护屏障,这就使得“一国两制”的宪制秩序由两层变成了三层,使得香港今后如果再出现任何类似烈度的动乱,我们都能够用国家安全法的框架去处理,而且让外部势力说不出真正有力量的挑战理由。这是立法者的智慧。但是如果动用第18条紧急状态条款,出动解放军,那可能情形就大不相同了。我觉得那次广场事件30年以来,中央的治理智慧在大大提升,但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框架之下,我们也注意到了香港的暴乱行动并没有停止。首先是19年11月底的黑暴区议会,这是一次肮脏的选举,里面有大量的选举暴力和舞弊。其中有不符合资格的黑暴分子,简单地通过了提名参加选举并窃得席位,当然今天他们已经辞职或者被辞退掉了,政治的正义还是回归了。但当时他们夺取了区议会,并且还跃跃欲试的以区议会为基础,要进军立法会,冲刺特首职位。这其实是香港政治特别黑暗的一个场景,中央不会坐视这样一种黑暗的快速扩散。

  戴耀廷用“真揽炒十步”来指点香港政治的极端夺权斗争,反对派企图一举颠覆合法政权。在应对修例风波的过程当中,中央是有章法的,先打出两记重拳,一是国安法,一是新选举法。国安法表明基本法之上有宪法,国安法的立法实际上是与基本法23条的一个平行制度建构,它不是根据基本法23条来立的,它直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来立,并且它也不取代特区政府继续按照23条进行本地立法的权力和职责。这非常富有政治智慧,它表明“一国两制”的立法不是都从基本法开始的,它也可以直接从宪法开始。如果说宪法说的还不是特别清楚的话,它可以由权威的全国人大的决定来赋予其宪制性的依据。而全国人大的决定在中国的法律体系里来讲,它和香港基本法是平行的,这也表明了除了香港基本法之外,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可以根据香港治理的需要去动态添加涉港法律的,这生动诠释了所谓的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宪制秩序,且宪法的规范最高性得到了清晰的确认和展现。

  香港国安法创立的“决定加立法”的模式,就成了一种中央全面管治权的行使模式。我们看选举法的改革也是遵循这个模式,叫“决定加修法”。香港国安法最大的制度创新就是设立了驻港国安公署,之前的中央驻港机构都是没有牙齿的,不管香港怎么样动乱,常态下驻港机构是无权抓人的。要想抓人,或者只能有香港警察去做,只能是按照“铜锣湾书店事件”的那种秘密行动的方法去做,前者有局限性和执法能力瓶颈,后者不是一种法治模式,我本人也是反对的。现在我们在自己的领土上完全可以创制法律,光明正大地执法。香港国安法做到了这一点,有了驻港国安公署,我们在香港日常治理当中就可以有法可依,光明正大了。这也是香港本土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最咬牙切齿又无能为力的地方。
本来香港反修例是拒国家于“港门”之外,拒绝任何香港逃犯移交到内地。现在国家引入国安法主动上门服务。很多人说我不想要你服务,可是国家的服务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实在不想接受服务可以移民,表明你不能够容纳于新的法律秩序,你不适合在香港,所以以后有更多人移民也很正常,当然这也是他们个人的选择。

  香港国安法就意味着国家在香港的管治权由虚转实,这是很重要的。2021年的新选举法在此基础上又加码,把爱国者治港作为根本原则落实到选举环节。如果说国安法还是个应急式的立法,几乎是针对修例风波里面的全部破坏行为,把那些行为描画成罪状,以国安法的形式进行规制的话,新选举法开始显得更加从容镇定并且深谋远虑。   新选举法抓住了爱国者治港这个根本原则。我刚才在前面提到了爱国者治港在香港社会的展开,就是香港社会补课式的“去殖民化”。一系列计划都开始了,包括对传媒的整顿,对教育领域的改革,对社会文化的重塑,以及司法在一定程度上的改革都与爱国者治港有关。而新选举法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进行了重大变革,重塑香港民主的新秩序。这场改革不是为了在建制派内部进行政治利益内卷式分配,而是为了打造一个更强的民主责任制政府。所以爱国者治港的本质是一个由爱国者组成的贤能管治队伍的打造,它是为了解决香港社会深层次的正义问题和发展问题。所以它绝对不是要去打造橡皮图章和忠诚废物,它是要打造贤能爱国者。这话虽然听起来有点刺耳,但绝对是非常深刻的,是香港社会今后必须要做的,并且香港社会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深明此理而奋然践行了,这是好的现象。

  我也注意到香港越来越多的建制派朝着素质能力提升、服务香港服务国家能力提升的方向去发展。因此其实这一轮爱国者治港的选举改革中,要出局的不仅仅是反中乱港者,因为他们不忠诚;要出局的还有另一类人,就是忠诚废物和两面派,他们在位也解决不了香港社会问题,甚至会引起更大的民怨民怒,使香港社会的“一国两制”变得更糟。所以香港社会最终爱国者治港的理想的境界是贤能爱国者治港。

  香港之变经过港变的三年(2019-2021)——修例风波当然是负面的,正面的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出现了以下8种显性的结果:

  第一是国家权力的决定性进场,也叫主动上门服务的决定性进场。国家权力是这样——历史就是这样——一旦进场了就再也撤不回去了。有些反对派团体说要撤回国安法,撤回选举法改革,这是绝不可能的。国家权力代表最高权威,一旦进场就不会撤,但是国家权力具体怎么行使,它是刚性一点还是柔性一点,这可以根据管治的实际情况做调节,但国家权力在法律上已经被赋予具体形状,已经进场了,它绝对不会撤。

  第二是反中乱港势力的决定性出局。新的选举法设定了非常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尤其是一票否决式的国安背景审查,由香港国安委做出审查意见书,这使反中乱港势力渗透选举管治架构的几率微乎其微。

  第三是外部干预势力的清理和反制。国安法进场意味着外部干预势力在香港长期的潜伏网络和影响力的快速衰减,很多机构已经没有了,比如香港中文大学的港美中心就没有了,还有一些外国在港的非政府组织及其骨干,成了我们外交部宣布的制裁名单上的对象。2021年6月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已经实施,并将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从而对香港国安法构成法律体系上的援助和加持。我们看到最新的一回,美国制裁7名中联办官员,我们对等的制裁里面也包括了对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在香港的合法授权人或者代理人,他们被制裁就意味着:第一,他们要被注销签证,然后要被驱逐出去;第二,他们的有关财产要被扣押冻结,并且禁止他们与中国的企业和个人发生交易合作。有一些人问我,这些制裁是不是打不痛他们,因为他们在中国没多少财产,也不定居?我说反外国制裁不能只看当下,而应该看未来,这些人及他们的家族真的敢和中国赌未来吗?他和他的家族真的在未来要和中国没有任何联系吗?一定会赌输的,会造成他们家族前途的决定性断送的。所以,中国的反制裁面向未来,其实质威慑力是非常吓人的。

  第四是对爱国者的政治地位与利益的强有力保护。这一点很重要。港人治港是爱国者治港,可是在修例风波当中,爱国者流血又流泪,这个状况如果延续下去的话,香港还怎么可能是爱国者治港?所以国安法就是要稳住爱国者阵营和人心,让爱国爱港的力量能够得到政治地位和利益的基本保护。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一国两制”肯定会被颠覆。

  第五是民主政治游戏规则与方向感的清晰化。香港的民主选举和香港的民主发展不是要走向完全自治,不是要与颜色革命结合。香港的民主政治一定是在“一国两制”的范畴之内,作为一个地方民主架构均衡化发展。   第六是融入发展与再全球化的新格局。在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之后,秩序大定,发展就成了首要问题。怎么发展?香港不可能再孤立地发展,它传统的优势不断地被抵消,必须寻求新路。在我们大咖讲书的第二期,王春新博士和大家分享了香港经济怎么转型,谈了很多方面。我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融入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的大局,与国家一起出发,在全球化的新格局当中获得自己的新利益、新身份和新发展空间。

  第七是竞争性与问责性的政治新秩序正在生成。这是我今年的新书《香港新秩序》要重点探讨的。爱国者治港下的香港的新秩序,它的内部竞争性是结构性增强的,即:爱国者建制派内部的竞争性以及问责性会更加强。因为对这些建制派来讲,他们施政的过错或失败,不能再找外部的理由,不再能把责任推给反对派太坏,本土派太坏了等等,他们什么都做不了。现在把舞台交给他们的话,如果他们在舞台上跳不好,只能换一批人跳了。这就叫爱国者治港下更强的竞争性的问责性。严格来讲,我觉得对建制派而言,生活在原来那种游戏规则下是比较容易的,为什么?因为他们做不成事,有理由可以推脱,现在反而是比较难的,必须有真才实干的人才能活下来。忠诚的废物肯定要出局,为贤能爱国者让路。这一套政治秩序其实就是一个更强的民主问责制的新秩序。民主政治的精髓和本质就是问责,就是如果为人民群众服务不好就要下台。爱国者治港模式下的更强的问责,带有中国政治模式的一些特点,但是又结合了选举,它的问责效能是非常高的,所以这其实是香港特色民主政制的一次全新实验:它不是以普选为中心的,它是以贤能治理和问责制为中心的。

  第八是香港与国家共进退的愿景。如果不与国家共进退,香港就没有任何可期待的前途。

  前面讲了很多导论性的内容,实际上在这两本书里面都有更细致的展开。下面聚焦两本书的具体内容予以导读和解释。

  首先介绍一下《抗命歧途》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抗命歧途》是对2019年一整年的修例风波的一个系统分析。2019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份,理解处于局部角落的香港的修例风波,如果不能够把它放在共和国史和世界史当中是不行的,因为2019年是建国70周年,还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也是那次广场事件30周年。中国人对时间意识敏感,因为中国人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戎”我们很好理解,就是富国强兵,而“祀”是很讲究的,其中包含“慎终追远”的历史与文明意识及其礼仪规范。对中国古人而言,什么年份发生了什么事,是最重要的历史教育素材和根据,比如说在孔子修编的经书里,其实很重要的一部叫《春秋》。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说明春秋虽是历史的重述,但具有评判当下、评判合法性的功用。所以对重要的历史年份,中国人是把它与合法性、文明记忆与历史命运共同体结合起来的,这里潜藏着中国大一统的精神秘密和民族信仰习惯。具体到2019年这么重要的年份里,在全球治理领域中美贸易战如火如荼。中美贸易战表面是贸易战,实际上是美国霸权对中国的终局规训之战。因为美国霸权发现在中国这个方向上出现了快速的衰退,所以需要通过贸易战的方式来加强纪律,并且让全世界其他小弟都知道他还是唯一的王者,可是它确实碰到了钉子,为什么?它实际上面对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种体制和这样一种发展模式恰恰就是要打破美国的霸权,使得美国表面一套、内里一套的虚伪做法暴露于世人面前。

  我一直都讲,中美贸易战必然是一个持久战,中国坚持的越久,最终形成的中美关系越公平、越具有正义的理性基础。中国就是为世界正义的进步、规则的维护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这种事情只能中国来做。中美交恶是香港修例风波最关键的外部背景,也是强大的影响因素。

  在国家治理领域,以香港反修例作为焦点事件,二者是有重要关联的,因为香港的修例风波被美国打造成了贸易战里的一个筹码。本来反修例运动的起点非常微小,它实际上就是港府在自治的范围内修订逃犯条例,解决香港逃犯向外移交的法律程序问题。直接的触发事件就是陈同佳案,要将香港陈同佳移交到台湾受审,可是一个法律的修订不可能只为一个案件的解决提供规范基础,它肯定要连带解决一个规范性、普遍性的问题。香港社会要借助这次逃犯条例修订,能够启动一个特别程序,向外递送逃犯,其实有利于提高香港法治的国际地位,使得香港不会成为逃犯天堂,使得逃到香港的逃犯能经过一定的程序移交回原来的事发地受审,对法治、对司法公正是很好的事情,而且特区政府也完全是在自治权范围内和程序内去推动。可它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力量利用了这次修例,把它包装成一场在2019年反对特区政府、反对”一国两制”甚至反对中央的一个社会运动,所谓的港版颜色革命。

  当然这样一个社会运动后面的背景极其复杂,确实我们一些部门的工作存在失误,以为回归之后尤其是占中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浮在下面的力量正要伺机反弹。另外中美贸易战香港牌被利用。还有一个因素不可忽视,就是台湾。2018年底“九合一”的选举,民进党输了,所以对于后面连任的竞选开始有点紧张,迫切需要抓住一个焦点事件来污名化“一国两制”,对抗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结果修例风波就成了黄金抓手,即所谓的捡到“枪和核弹”,通过修例风波的渲染,利用香港人对内地司法和法治的不信任,以及香港社会的矛盾冲突等等,来胁迫或者说警告台湾人,“今日香港,明日台湾”成了流行语。而蔡英文在2021年的今天,其实有更多的素材可以去操作,比如香港国安法让香港人丧失自由、人权,新选举法使得香港没民主了,你们要敢接受“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将来也有个台湾安全法,也有个“爱国者治台”,也有一个新的选举法,台湾的民主、自由、人权也都没有了。蔡英文完全可以简单炮制出这一套话术,来说明“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不能接受。我相信她已经做了。这确实是由多方力量造成的一个所谓的“完美”风暴,但过程及结果实际上非常惨烈,难称完美。《抗命歧途》这本书就是把这些来龙去脉展开,调用法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地缘分析等学科知识,聚焦性地进行事件分析和学理建构。本书的目录是两个逻辑的结合:一个逻辑就是按照修例风波的事件逻辑,这其实是一个政治社会学的逻辑,把这个社会运动的背景过程以及一些焦点冲突事件加以梳理;另外一个逻辑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对“一国两制”的法治秩序经受考验、冲击与重构加以制度面的分析,属于规范检讨。两个逻辑结合起来,让人们比较有现场感,有理论的纵深,也有一个政策讨论上的思路,来完整立体地了解这场运动怎么起始?带给香港什么危害?怎么收拾残局?中央担负起了何种角色?   这本书结语部分明确提出来“一国两制”进入了下半。,踢下半场的球和踢上半场的球不一样,所以每个球员都要适应新的角色和环境。比如,香港泛民主派就特别不适应,他们不知道这一次新的选举到底参加还是不参加,他们遇到一些自己的冤屈也不知道怎么样去和特区政府沟通,至今还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其中,香港民主党和其他的香港的反对派不一样,其他的反对派知道自己绝无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所以乾脆坏事做绝,要么变成孤狼式的袭击或者解散,要么就是跑路,可香港民主党作为“民主回归论”的发起者,作为一个爱护香港、拥护“一国两制”的民主政党,面临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的时候,如果缺乏一个决断的勇气,缺乏告别过去走偏路线的勇气,其政治生存可能会越来越小。我好几次在写文章和接受访谈的时候谈到,香港民主党如果转型失败,不能在“爱国者治港”要求下变成“忠诚反对派”,将意味着香港的民主路线出现重大的挫折,因为最偏向温和,有可能和体制合作的政党都没能进来。我觉得这不是国家的责任,而是香港民主派的政治不成熟,是一种“选举揽炒主义”的结果。我把修例风波称之为“香港社会的脑震荡与政治休克”,修例风波挑战了“一国两制”所有的底线,必然带来制度性的冲击重构,由此带来香港原有政治秩序和生态的巨变。

  我在修例风波里面看到过一张照片,非常惊悚和震撼,就是香港中文大学被黑暴学生占领之后,在几个入口的地方,构建了海关式的大门,其中一处派出一个沙雕式的男生拿着呆萌大锤守门。这好像是小孩子过家家做游戏一样,很幼稚,可是你从他无知的眼神,那种貌似渴望又无助,并且只是摆摆样子的状况可看出来,他虽然没有力量做成那个事,但他内心经过洗脑之后,他的确往那个方向想了。有的时候我们恐惧的或者说我们感到惊恐的不是这些黑暴青年展示出来的力量,而是他们内心当中不知悔改黑暴化的心智。甚至在香港国安法已经实施一年之后,在“七一刺警案”的社会回应当中,还会出现香港大学学生会的学生评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对袭警者的同情,并且感谢他对香港的牺牲,可见香港的法治观念和社会正义观颠倒到了何种程度?通过这个决议的人不是普通人,是香港大学学生评议会的大部分成员,他们这些人自诩是香港“时代革命”的担当者。这说明香港国安法执行这一年对他们毫无触动,这是让人非常惊恐的事件,表明了国安法之下,国家安全的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文化的土壤改造和引导,其实还是一个细水长流的工作,绝不能够掉以轻心。

  修例风波否定了香港高度自治的所有神话,展现了本土极端势力的最大能量,当然也是最后一次暴露了外国干预势力的超强控制权。这场运动为香港本土性的“抗争共同体”进行了政治洗礼和精神锤炼,这一点是比较难拆解的。国家能做的显着部分就是引入国安法和新选举法,可这种经由修例风波形成的本土主义的抗争共同体,它是本土价值观、黄丝教育、揽炒文化以及这场运动本身淘洗出来的结果,拆解很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种飘散在空气中的、幽怨与对抗夹杂的社会情绪,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香港繁荣稳定还将构成持续性的风险与危害。作为这场修例风波的第一个正式的严重政治后果,就是区议会选举:80%以上当选者是非建制派,其中一半有黑暴经历;选举过程充满了舞弊欺诈和暴力,类似一种纳粹式的选举恐怖主义,因此选举的遮羞布已经不能够为他们颠覆性的政治行为作掩盖了;当选之后,他们并没有按照基本法的要求服务社区,而是沦为基层颜色革命的政治工具。他们获得了公帑和办公场所,利用他们区议员的身份从事颜色革命,这也就进一步危及了后面的立法会选举和特首选举。难道让立法会选举和特首选举重演黑暴夺权之祸?由黑暴势力掌控香港管治权并颠覆“一国两制”?这绝对不行,黑暴区议会成为香港选举民主的一个癌变,存在严重扩散的风险,必须及时治理。

  尽管2020年是新冠疫情的元年,香港深陷疫情漩涡之中,但是政治颠覆计划还在继续推进,所谓的夺权三部曲即立法会、特首选举委员会和特首选举,是戴耀廷这样一个研究基本法的教授设计出来颠覆基本法的,特别反讽。立法会夺权及以此为基础的“真揽炒十步”,基于两点自以为是的战略判断:第一,中央忌惮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第二,中央忌惮美国干预力量。可他们不知道香港金融中心不只是服务于中国大陆,还是全球资本市场的基础设施,所以香港金融中心之破坏,影响的绝对不只是中国利益,而是全球利益,甚至引发全球经济危机,只有完全不负责任的人才会想破坏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美国尽管磨刀霍霍,至今没敢拿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开刀,根本原因在于美资在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上利益很大,所以真的要动香港金融中心,实际上是与全球资本及全球经济的稳定为敌,属于人类公敌,所以美国还不敢做。第二就是美国干预力量。这一直是一个测不准的东西,让我想起了跨过鸭绿江,跨不跨的时候中共决策层内部有很多人犹豫反对、不敢、担心、害怕,种种情绪都有,香港国安法制定的时候何尝不是如此呢?下这个决断就像毛主席当年决定出兵朝鲜一样,跨过去就跨过去了,你要跨不过去,永远处在心理魔咒之下。所以香港国安法的一个好处就是测试了美国的最强压力到底有多大,问了一下美国霸权之“鼎”其重几何。结果我们经受住了这种前所未有的测试,从此中美关系就到了一个新的心理平台上,一种接近“平视”的状态。   今年两会总书记讲我们开始平视西方,安克雷奇会谈以及这次天津会谈就是通过这些心理变化而来的。香港反对派犯了一个政治幼稚病,他们只知道像念经一样讲一党专政,后面的人也是这么简单教他们,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共产党是怎么组织起来的,对什么负责,斗争逻辑是什么样的,不懂党史和党的政治伦理,也不懂中华民族历史与性格,更不懂中华民族大一统具有什么样的核心地位。他们错误地把港独、台独理解成是一种类似西方其他民主国家的地区分离一样,通过颜色革命,通过分离运动,只要以民主程序(比如公投)方式独立就是合法的。错了,在中华民族的大一统文化里面,公投独立也是不合法的,不管用什么方法造成民族国家分裂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在民主投票程序之外有一种更加根本的法则。这个可以用英国保守主义思想大师柏克的理论来解释,一个国家的宪法秩序不只是当代人立法决定的那些事,而是过去的人、现在的人和未来的人共同守护的统一体。不要以为当代人的投票能够决定一切,错了,当代人的投票是不能够决定多少代人积累下来的文明成果和制度成果的。你一旦这么决定了,实际上你是背叛了所在文明,你没有资格做这个决定。我觉得香港社会要想完整地了解中国共产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至少需要看三部电视剧——《觉醒年代》、《跨过鸭绿江》和《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这三部结合起来看,才能看得懂百年党史与国家历史。

  我曾有个说法叫“民族复兴史本质上就是跨过一条条鸭绿江”。在这个意义上,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也是跨过了“一国两制”的一条鸭绿江。“一国两制”本质上也不可能例外,国家理性从未缺席,在危机的时刻和理性的边界处往往是最为清晰的中央应对的组合拳就是我们刚才讲的,从党的领导(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开始,不是直接由全国人大立法,是党的领导先确定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的框架,然后国家开始立法来实现它,把它上升为一个国家法律。《抗命歧途》从修例风波的全过程分析展开,已经揭示出了香港由乱返治的大致思路,但具体展开还有待《香港新秩序》来完成。

  第二本书《香港新秩序》是接着前面那本书《抗命歧途》展开的,是从2020年新冠疫情带来的全球秩序危机与国家涉港立法当中来理解香港的秩序变化,焦点的事件就是香港国安法以及围绕香港民主秩序进行的改革。这个改革并不限于2021年的选举制度改革,而是包括了2020年的全国人大关于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决定。那样一个决定实际上已经开始将“爱国者治港”的根本原则在香港有关选举和监管制度上进行制度化。香港特区政府在2020-2021年的内外斗争当中有所政治成熟。特区政府的公务员之前都是非常骄傲的,觉得自己是延续港英的传统,具有非常专业的知识和规范的操守,打一份工,然后慢条斯理地给香港市民服务。他们这么做有一个前提,得有人帮他们做决策,得有人帮他们维持根本秩序的稳定,如果没有这个条件的话,公务员是不可能安坐在办公室里面来处理政务的。

  事实证明香港的公务员其实是整体上不合格的,原因是他们的确有一套专业知识和“打一份工”的这种法理官僚制的操作流程,可是他们没有政治家,不善于判断和应对危机状态和危机事件,也没有宽阔的肩膀能够承担起“一国两制”这种沉甸甸的落在他们肩上的责任。他们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还有政治能力怎么出来呢?他们所接受的港英公务员那一套不可能教会他们,而必须通过现实的残酷的斗争锻造出来。所以经过修例风波、国安法以来的一系列斗争,香港特区政府里面的一些官员,包括特首本身,在政治上开始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香港新秩序里面赖以维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如果香港整体的管治队伍、公务员不适应香港新秩序,或者说不能够经过改造转换来担当新秩序,香港的“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也不能延续下去。确实在我的分析当中,我看到经过这样一种内外斗争,香港的主要管治团队和问责官员开始逐步克服港英治理当中的一些负面的遗产和影响,去学习和适应国家的体制和战略,日益呈现出一种政治成熟与国家利益的自觉,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一国两制”的法理内涵和行动的分寸,与国家同心同德,负重前行。当然这个过程当中一定有人掉队,就像长征当中也有人掉队一样,而最终坚持走出来的同志才是新秩序真正要依赖的同志。新秩序经由国安定制开始起下半场的制度建设的进程,对立法会做了非常重要的制度改革。先是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会员资格的决定,后面是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改,实现了爱国者治港标准的清晰化和制度化,设定了议员资格的一般规范和惩戒规范,为香港本地公职人员的条例修订立法包括制定区议员进行宣誓的细则条款提供了前提指导和规范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