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豪答中评:港区国安法成效是全局性的

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西贡区议员陈志豪(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中评社香港6月29日电(记者 段晓鲁)6月30日是《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5周年。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西贡区议员陈志豪接受中评社采访时表示,《香港国安法》的成效是全局性、变革性及根本性的,可谓为香港带来了翻天覆地的积极变化,为香港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了重大的法律保障。

  陈志豪谈到,作为一位十多年资历的时事评论员及长期服务社区的区议员,想到在《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之前,香港长年陷入严重的“泛政治化”泥沼,反中乱港势力对国家根本的宪制原则都不尊重,对内地、对特区政府为反而反,“逢中必反、逢中必骂”,爱国阵营的主要精力都花在政治斗争上,甚至接连要承受“2014年占中”、“2016年旺角骚乱”、“2019年黑暴”等政治暴力冲击,这既背离了“一国两制”及“爱国者治港”原则,对香港的发展,以及市民大众的福祉,同样是没有好处。

  陈志豪说,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反中乱港势力纷纷瓦解,特区政府的心思精力、爱国阵营的政治能量、社会的民情民意,终于能够从政治争议中“解脱”开来,重新聚焦于经济民生,一心一意谋发展,这对于香港的发展前途,以及市民大众的福祉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陈志豪指出,过去几年,美西方的政治势力及媒体经常对《香港国安法》表示抨击及猜疑,相关论断是不客观、不公正、不合理的,背后怀着强烈的政治动机。首先,我们必须要认识清楚,维护国家安全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和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在联合国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上,甚至乎是具备凌驾性地位的,故美西方同样会拥有维护国安的法律制度,为什么就容不下《香港国安法》呢?中国又会对美西方国家的国安法律指指点点吗?
 
  陈志豪指出,《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的历程充份证明了,《香港国安法》针对的只是切实危害国安的极少数人,对社会上的绝绝大多数人没有影响,更没有不合理限制在港外国人的生活及经济利益,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没有安全,谈何稳定?没有稳定,谈何发展?对包括外国人在内的社会绝绝大多数人来说,《香港国安法》就是香港的防护罩与守护神,守卫着香港的安全与发展,保护了绝绝大多数市民的权益,这也是我们必须认识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