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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关注:香港各界支持港区国安法草案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文支持港区国安法(图片来自林郑月娥FB截图)

  中评社香港6月22日电(记者 张心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会议期间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当日公布。香港各界对《草案》主要内容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其兼顾“两制”差异,是众望所归。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本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称,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时刻为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为保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所作出的重大举措,特区政府予以全力支持,并会履行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
   
  声明亦指出,《草案》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特区政府同意《草案》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在承担执行维护国家安全主要任务的警务处和律政司设立专职部门。特区政府正展开相关的筹备工作。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消防处处长梁伟雄、惩教署署长胡英明、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以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机长,对中央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予以全力支持。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会带领各纪律部队全面履行应有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李家超说,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执行机构,这是每一个负责任政府不可推卸的应有之义。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法治,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最佳保障,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市民生活太平,社会回复安宁,民生及经济回复发展,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发表声明指出,香港在过去一年经历了社会动荡,暴力不时发生,更甚者有人竟然鼓吹“独立”。面临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因此全国人大有需要和迫切性从国家层面进行改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郑若骅提到,《草案》的说明清晰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些明确规定应可释除公众疑虑。她亦表示会率领律政司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民建联认为《草案》说明的内容已证明,港区国安法草案可以兼顾两地差异,既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和行使普通法制度的特点,又能充分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在执法、检控、审判做到主要依靠特区负责,同时又能作出充分的人权保障,与国际公约的精神相符及国际通行的法治原则一致;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特点。民建联相信,有关安排可以填补香港在保障国家安全上的宪制漏洞,亦会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

  民建联期望港区国安法能早日通过落实,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及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尽快在香港建立起一套健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特区政府也应及早筹备执行港区国安法的架构及队伍,待法案通过后可立即有效执行,打击暴乱和“港独”分子,稳定社会状况,让香港重新出发,集中精力解决香港各项深层次问题,改善经济和民生福祉,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经民联对草案内容表示欢迎和支持,并希望有关草案尽快完成立法程序,以助香港尽快恢复稳定,让社会重新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联盟认为,《草案》内容既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亦兼顾了“两制”差异,明确保护基本法和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释除社会各界疑虑。

  经民联提到,持续不断的“黑暴”、“揽炒”,不仅冲击本港营商环境,严重拖累香港的经济民生,而且损害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基本人权,更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威胁国家的主权安全。中央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权有责,全国人大制定港区国家安全法,将全面遏止危害国家安全、鼓吹“港独”及颠覆政权等极端违法行为,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也实现止暴制乱,保障香港有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香港大多数人的利益。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蔡冠深表示,《草案》说明摘要列明有关执法、检控、审讯等工作主要由特区政府负责,并提及“港区国安法”应当遵循包括无罪假定、保障疑犯权利等普通法重要法治原则,以及尊重根据《基本法》和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权利和自由。相关规定反映中央充分考虑了内地和香港在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一些差异,推动在香港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同时,亦在最大程度确保不影响香港现有的法律制度,相信有助释除近期本港社会对实施港区国安法的疑虑。

  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接受媒体采访时指,《草案》摘要体现了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区,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检控和司法工作都由特区完成,而在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中央指派顾问提供咨询意见,亦有助于香港与内地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紧密配合。她亦认为,这部法律是全国性法律,完全可以订明所有案件由中央处理,但现时由香港的法官在香港审理,已是照顾两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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