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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韩国人在职场“仇恨骚扰”索赔案中胜诉

  中评社香港7月2日电/在日本大阪府岸和田市的不动产企业“富士住宅”(东京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作为临时员工工作的50多岁的在日韩国人女性,以被发放相当于仇恨言论的民族歧视性文件、遭受精神性痛苦为由提起诉讼,向该企业和男性董事长(74岁)索赔总计3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17万元)。大阪地方法院堺支部(审判长:中垣内健治)2日就此案做出判决,勒令支付总计110万日元。

  共同社消息,判决中指出“存在侵犯‘不因劳动者的国籍受到歧视性对待’这一人格利益的可能性,是违法的”。原告方辩护团表示肯定称,这是认定了职场“仇恨骚扰”的司法判断。

  判决书等显示,女性从2002年开始工作,2013年前后起企业内发放了与业务无关的、针对有中国与韩国国籍和背景者侮辱称“去死吧”、“骗子”、“卑鄙”等的文件。此外,为了让保守色彩强烈的、写有符合董事长历史认识表述的育鹏社等的教科书获得采用,她还被敦促前往教科书展示场,提交调查问卷。

  2015年该女性起诉后,企业内召开了有关诉讼的说明会,发放了写有“恩将仇报的蠢货”、“社会对她真正意义上的仇恨言论将开始”等主旨是诽谤中伤该女性的员工感想文章。

  中垣内在判决理由中指出,发放资料不能说是针对原告个人的歧视性言行,但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感情,使其抱有或许会受到歧视性对待的危机感,“作为基于劳动合同的员工教育,侵犯人格利益的隐忧超过了社会能允许的限度”,认定违法。

  此外还认定,建议提交调查问卷“是与业务无关的政治活动,侵犯了思想信念的自由”。对于发放员工感想文章,也认为是向员工通报批评了原告起诉一事,“打压接受审理的权利,侵犯了在职场形成自由人际关系的自由”。

  企业方面以“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为由要求驳回起诉,在判决结果出台后已表示有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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