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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香港国安法是香港止暴制乱的神器

朱家健

  中评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 李娜)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朱家健接受中评社采访,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持国家安全法》发表看法,他表示,这是一本全国性法律,全国适用,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为香港适用法律。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及时拨乱反正,是香港止暴制乱的神器,守护和捍卫香港,是香港市民的恩物,也是国家向香港同胞给予一个安全家园的承诺。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城市管治的责任和使命,不能推却也不能假手于人。

  朱家健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法把国家安全条文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实了涉国家安全的刑事法律基础,是法治的体现,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实践,也是为延续“一国两制”,让香港特区的道路走得更遥远、更顺畅。国家安全法拨云见日,也同时处理了过往香港法律或判决鲜能触碰的问题,包括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肆意瘫痪议会正常运作、外力对香港特区选举进行操控、包括议员和法官人员等公职人员涉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行为失当罪、终止违法或失德法官的资格、同时也解封了行政机关的决定必须受司法覆核约束的限制、此外,国家安全法也妥善处理审讯问题、例如指定法官的审讯、在什么时候设陪审团制度、何时公开审讯或闭门审讯。国家安全法无损港人合法权利和自由,更是普通法和大陆法的适时有机融合运用,保障港人基本利益和安全。

  同时,朱家健注意到,日后仍须对声称涉国家安全的民事诉讼案件作厘定和规管,可把中文用作审讯的主要语言,案件保密工作也要做得稳妥。另外,因为港区国家安全立法仍未涵盖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的部分内容,特区政府应规划在今届政府任期、立法会换届选举后,完成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而现时,香港居民中也有不少曾在境外服兵役或作为其他国家的后备军人或武装力量或民防队员,或掉入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范畴,特区政府应设定指引去处理这些潜在争议。

  他建议,特区政府须向商界和本地外资解释法律条文,尤其涉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的部分,令从事正常商业活动、正经营商者释疑解惑,避免堕入法网。特区政府也有责任去推广国家安全法和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同胞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任道而重远。朱家健已研习国家安全法多年,现在正筹备向青年宣讲国家安全法和国家安全教育,让作为持份者的年轻人支持和认识国家安全法,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发挥公民义务。朱家健再提议,中央人民政府可以任命本地香港有能之士作为国家安全顾问,或加入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以国家公务员身份,以自己所长服务国家所需,心系祖国,服务香港特区。

  对于具涉“港独”分离主义色彩的违法口号、歌曲、誓言、旗帜、徽章、手势、标语横幡,特区政府须明文禁止,须依法追究,并教导大众不要与“独”品为伍。

  针对港区国安法生效之际,“港独”组织接连解散。朱家健认为,国家安全法具震慑“港独”分离分子的的威力,击溃保护伞,敲山振虎。“独派”退群,成了骨牌效应,树倒猢狲散,但现阶段仍需作长时间观察他们是否真心忏悔,还是暗渡陈仓,他们或持续对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构成隐患和威胁,仍是香港治安的计时炸弹,妨碍香港稳定和利益。

  他认为,部分人“退休”或“退群”,主要是怕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或失去公务员退休金长俸,“退群”就是对自己过去干过的坏事,不打自招的招认状。可见“宣独”已成为政途的负资产,已走投无路。据悉,“香港众志”过去三年都曾向公众募捐和发起众筹,涉及资金数百万,“香港众志”前成员需要作出交代款项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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