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中评电讯 > 黎智英拒认罪准保释 官拒禁离境

热点搜索

黎智英拒认罪准保释 官拒禁离境

区诺轩是首名表示会认罪的被告(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7月3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15名反对派头目,被控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警方批准的集结,牵涉四宗案件,昨日移交至最高可判监七年的区域法院首度提讯。区诺轩昨日突然表明会认罪,黎智英等十人则称不会认罪,余下四人未准备好答辩。各被告续准保释至9月18日再讯,区诺轩则安排于12月23日正式答辩及处理其判刑。控方要求禁止包括黎智英等六名被告离港,但遭法官高劲修拒绝。

  四宗案件共涉及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杨森、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何秀兰、梁国雄、李卓人、单仲偕、蔡耀昌、吴文远、区诺轩、黄浩铭及陈皓桓。他们分别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四宗游行案,被控违反《公安条例》之下的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每罪一经罪成,最高可判监五年。

  区诺轩表明会认罪

  因应控方表示所有案件已准备好审讯,首席区院法官高劲修希望尽快订出审期,于是询问15名被告的答辩意向。辩方表示,除了区诺轩透过律师表示将会认罪外,吴文远、梁国雄、梁耀忠、蔡耀昌四人因正在申请法援或等候翻译文件,而未准备好答辩;其余十人则透过律师表明不会认罪。

  有辩方律师声言,主要的抗辩方向将会就涉案控罪是否违宪,提出法律争拗。

  控方忧黎等人会潜逃

  控方曾要求法庭对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陈皓桓、蔡耀昌及梁耀忠增加不准离港的保释条件,因六人在保释期间再涉煽惑他人参与6月4日未经批准的维园集会,忧虑他们有潜逃风险。惟法官未有批准。

  代表区诺轩的律师表示,区诺轩已打算认罪,并已计划往日本修读博士课程,他忧虑本案可能会拖至明年九月才能正式开审,故希望法庭优先处理其案件。法官因应区诺轩不再“关心”本案,遂应他的要求,特别安排于年底处理其正式答辩及判刑。

  区诺轩在散庭后批评律政司“恶意检控”,但当被问及为何仍要承担罪责时,他未有正面回答,只强调认罪是为了“速战速决”。

本文网址:http://www.crntt.cn/110407.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